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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蒋佩芳从上海出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刚刚获悉上海一中院,上海一中院今天裁定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企业”)重组计划已执行完毕,标志着超日企业破产手续结束。 据此,上海首次成功审查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组案,超日企业“担保案例”成功,有望恢复上市。

据悉,超日企业破产重整事件的管理人昨天( 12月23日)向上海一中院提交了更改计划监督报告,申请确认更改计划的执行完毕。 管理人提出,超日企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6个月,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截至目前,已确认暂提债权和预期债权对应的分配额、被其他司法机关冻结的部分债权人的分配额和未提交收款账户的部分债权人的分配额,其余债权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受益。 出资人权益调整所涉资本公积金的增资部分已经登记在超日企业破产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法院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助变更相关股份的名义; 目前,超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预计可以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实现保壳目标。

“破产重整案审结 超日企业有望“保壳”恢复上市”

上海一中院经审查后表示,超日企业重组计划规定:“各类债权已经按照本重组计划的规定清偿,债权人未收到的分配额以及与初步确认的债权和预期债权相对应的分配额已经按照本重组计划的规定交付。” 目前,超日本企业已经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完成执行标准对债权人实施了分配。 根据超日企业管理者的申请,上海一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落实,终止超日企业破产手续。 这还意味着超日企业将不再对与重组计划相关的减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重整案审结 超日企业有望“保壳”恢复上市”

超日企业破产重整案审判长、上海一中院民四庭审判长宋航表示,超日企业破产重整案得到圆满审查,不仅使债权人特别是6千多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且超日企业恢复生产,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最终实现经营性保证的目标,并恢复全年上市

标题:“破产重整案审结 超日企业有望“保壳”恢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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