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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邓银婵从重庆出发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在各地掀起了环境保护风暴,目前公司已经尝到了违法的苦果。

据重庆市环保局消息,重庆自1月20日出台新《环境保护法》后,首次逐日累计环保罚单。 位于重庆永川的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责任企业精细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精细化工),因拒绝排放和纠正非法污染物,每日累计处罚,共计罚款110万元。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2007年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重庆在全国首次提出了每日累计处罚的理念。 2007年《条例》修订以来,重庆对70多起拒绝修订的违法污染行为实施了“基于日计的处罚”。

解体官员认为,在以往的《环境保护法》下,由于违法价格较低,对关联方的经济处罚没有威慑和约束力。 新《环境保护法》下每天罚款的累积,可以督促公司认真管理以满足排放标准,重庆首张罚单,对公司更能起到警示作用。

当地的每一天都要堆积一张环境罚单

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个月后,每天的累积处罚在各地成为话题。

近日,位于重庆永川的紫光精细化工因违法污染拒绝整改,被该市环境监察总队每天累计处罚,共计罚款110万元。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年12月23日,该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赴紫光精细化工现场检测时,发现废水解决设施停运,未向环保部门报告。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污染者必须维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采用”,该市环境监察总队于12月25日向紫光精细化工发送了环境违法行为修改通知书,责令立即修改环境违法行为。 否则,将按规定每天实施累计处罚。

“新《环保法》实施后重庆首开罚单 紫光化工按日累计罚110万”

截至年1月5日,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验收时,该企业的废水解决设施尚未正常运行,该企业收到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策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在告知的期限内听取听证、陈述 重庆环境保护系统决定对该企业在年12月26日至年1月5日期间不纠正违法污染行为,每日罚款10万元,共计罚款110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后重庆首开罚单 紫光化工按日累计罚110万”

重庆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这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重庆出台的首次逐日累计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计罚”的实践中,重庆一直走在全国的前面。 2007年修订的《条例》在全国首次提出了每日累计处罚的理念。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条例》时,其第111条第2款规定:“拒绝排放非法污染物不予以纠正的,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的罚款额每日累计处罚。”

上述重庆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条例》实施以来,环境保护系统多次组织公司进行专业学习培训,至今对约70起拒绝修改的违法污染行为实施了“日计处罚”。

“我国环境保护行业立法不少,但一直存在违法价格低的问题。 ”重庆一家环保组织的负责人认为,在以前的旧法规下,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到什么时候处罚力度一致,因此很多公司宁愿被处罚也不愿意协助整治,而是按日严厉处罚。

紫光化学工业多次上榜

新《环境保护法》施行后,作为重庆首张每日罚单的主角,紫光化工在当地环境保护界也很“有名”。

“紫光化工一直是污染严重的房子,是要点监控的对象。 ”据一位重庆环保系统相关人士介绍,去年10月,该公司丰都的“蛋氨酸”项目因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面临环境保护诉讼。

重庆市环保系统相关资料显示,这并不是紫光化工收到的首张每日累计罚单。 该企业的丰都“蛋氨酸”项目擅自开工投产,违法排放废水、废气,排放到外面的废气非常麻烦。 环境保护部门下令纠正非法排放行为后,该企业拒绝纠正。 重庆市环保局随后对年4月1日至5月19日、5月26日至5月30日、6月20日至9月14日的违法拒排行为进行了每日累计处罚,共计每日累计处罚

“新《环保法》实施后重庆首开罚单 紫光化工按日累计罚110万”

上述某环境保护团体的负责人认为,日计惩罚在制度设计方面比较优化,但为了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执行力是重要的。 “按日计处罚的不封顶、无限期对污染公司来说是锋利的刀刃,对环境保护部门来说也有一定的操作难度,毕竟很多公司对地方政府的经济贡献很大。 ”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紫光化工是重庆国资委旗下化医集团的子公司,化医集团多年来一直在谋求集团资产证券化。 在此期间,多次传出紫光化工可能会注入旗下渝三峡、建峰化工两大上市企业平台的消息,重庆上市企业协会官网拟上市企业栏目也刊登了紫光化工。 据分析,频繁出台的环境保护处罚也将影响资本运营。

标题:“新《环保法》实施后重庆首开罚单 紫光化工按日累计罚1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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