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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明伟

近日,引起轰动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第三事件”宣告结束。 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打官司的49名股东全部获胜,华盛达(刚泰控股,股票代码600687 )赔偿289万元的经济损失。 这是中小规模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后,依法掌握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全面胜利。

《每日经济信息》显示,像华盛达这样因虚假陈述被财政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处罚的上市公司,目前诉讼时效内有近30家,投资者在特定时间内在二级市场上如此, 相关专业律师表示,在这类民事赔偿案件中胜诉获得赔偿的概率在95%以上。 《每日经济信息》也将于明天推出特辑版,独家详细分析这些上市公司的案件原因、起诉条件等,以飨广大投资者,敬请关注。

“华盛达虚假陈述案 49名股民获赔289万”

经过两年的诉讼最终得到赔偿[/br// h/]

2008年8月30日,华盛达 2008年11月,一位投资者以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发布虚假陈述新闻,认购该企业流通股发生亏损为由,向法庭控告华盛达。 此后,全国各地多家投资者通过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浙江裕丰事务所励健等多家代理律师向华盛达提出赔偿的诉讼请求。 截至年9月3日,诉讼时效期满,全国49名股东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杭州市中院调解下,上述投资者与目前的刚泰控股签订了调解协议,按照协议赔偿标准,49名股东共获得约289万元的损失赔偿。 / br// h// br// h /“末班车”股东值5万日元/ br// br// h// h// h /“末班车” 根据协议,被告同意按诉讼请求金额的70%支付现金,9月30日前支付。 另外,这次诉讼费用由于调解成功,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 8月31日下午,严律师接到杭州中院的民事调解书,电话通知了远离辽宁的魏先生。

“华盛达虚假陈述案 49名股民获赔289万”

据快照律师介绍,魏先生从2008年1月开始多次买入“华盛达”共计9400股,买入价格在15元至9元之间,至2008年8月30日以后 通过买卖,魏先生对华盛达股份的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3项损失共计7万多元。

“据目前所知,魏先生是这次诉讼索赔的最后投资者。 根据和解协议的赔偿标准,魏先生这次总共可以得到近5万元的赔偿金额。 这不仅弥补了魏先生的大部分投资损失,也提高了他作为中小规模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 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 / br// h// br// h// br// h// br// br// br// br// h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 br// h /联系电话号码: 021-60900099转688转/ br// h// br// h// h// h/h /的联系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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