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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静实习记者王健从西安出发

曾因因子企业非法侵占,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的陕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陕西有色) )再次陷入“用地违约-罚款-重新占地”的怪圈。

迄今为止,光伏产业蓄谋已久的陕西有色企业,其子公司陕西有色光电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光电科技)实施了投资96亿元建设1gwp太阳能电池项目的计划,成为陕西有色光伏产业链延伸的重要一环。

资料显示,上述项目占地1095亩,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拟分两期建设。 土方工程已经于去年十月开始。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前往项目所在地时也发现,该项目已采用部分生活设施,许多生产现场正在建设中。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调查咸阳市国土局的土地招商和发行记录时发现,这些项目没有土地记录。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查阅资料后,向记者表示,土地交易情况全部在网上公示,“我们没有你说的这个项目的用地手续”。

对此,陕西有色部门负责人表示,正在办理手续,但随后改口称“我不知道这件事”。 其实,这些项目并不是陕西有色第一次触及土地上的“红线”。 年5月,全资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企业非法占地2642亩,曾受到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

光伏项目涉嫌未批准/

在光伏产业整体低迷的今天,陕西虽有起色,但表现突出,投入96亿元建设全年1gwp的太阳能电池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为陕西有色全资子公司。

年6月27日,陕西省发改委备案了上述项目。 根据《陕西有色光电科技有限企业关于全年申报1gwp太阳能电池项目的通知》(陕发改委产业( []1088号) ),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在咸阳市渭城区。

上述项目分二期建设,主要建设方案为新建结晶制造厂、硅片厂、电池封装厂等和配套设备43万平方米,进口多晶硅锭炉等主要生产设备626台(套),单晶炉、锭切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872台)

记者查阅了项目实施公司光电科技官网,获悉年10月19日,该项目土方工程正式开工。 年11月2日,总高11层的1#~4#专家公寓的天花板是继员工餐厅、文体中心之后的第三大天花板建筑单体。

日前,《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也访问了该项目的现场,发现该项目的员工餐厅、文体中心等生活配套设施已被采用。 另外,切片现场的工程已经关闭,其他很多生产现场正在建设中。 文体中心前面的院内还建设了太阳能分布式应用展示工程。 该项目的第一期工程和兰池大道之间的大片土地也已经被包围。

“建成投产后,预计年销售额127亿元,税收6亿元……”项目现场说明了该项目的前景。 但是,就像太阳能发电产业处于“寒冬”一样,用地手续也是摆在公司面前的棘手问题。

在咸阳市国土局官网上查阅了土地征集结果公告、土地发证结果公示等相关栏目,但未发现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手续。

年曾因非法占领被惩罚过/

根据上述宣介牌,陕西有色1gwp太阳能电池项目是渭城新能源产业园二期工程,该产业园总面积4500亩。 其中太阳能电池项目占地1095亩,是咸阳市迄今投资规模最大的工业项目。

年6月,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成立,渭河北岸获得了属于咸阳市的大片土地,土地出让、发证由咸阳市国土局管理,陕西有色太阳能电池项目也在此。

为了验证这个项目的用地手续问题,前几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去咸阳市国土局采访。 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查阅资料后,按土地交易情况在网上公示,称:“我们没有你说的这个项目的用地手续。 ”。 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向秦汉新城管委会和咸阳市国土局魏城分局了解情况。

据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国土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这1000多亩土地分为两块,一块属于国有土地,也就是正在建设的部分,以前由渭城区国土局负责。 另一个面积约480亩,属于集体土地,由秦汉新城国土局负责,目前省政府正在开会,等待批文。 咸阳市国土局渭城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这片土地归秦汉新城,具体情况不清楚。”

“陕西有色再触土地“红线”96亿光伏项目涉嫌未批先建”

随后,记者又前往陕西有色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陕西有色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正在办理手续,但很快改口称“我不知道这件事”。

实际上,在用地问题上,陕西有色有“劣迹”。 年5月,榆林市国土局对陕西有色子企业非法占地进行了处罚。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显示,年8月,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企业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平整工业场地建设,占地2642亩,其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构成未批准的先建非法侵占行为。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对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企业非法占地2642亩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880.67万元。

据记者粗略统计,从2008年8月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企业非法占地到2009年10月光电科技1gwp太阳能电池项目开工,陕西有色两全资子公司涉嫌非法占地3600多亩。

同步广播

15亿公司债务募集项目隐瞒土地问题——涉嫌违反陕西有色信服

记者张静实习记者王健从西安出发

陕西省投资15亿元配置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不仅涉嫌未批准、非法侵占,还涉及其招考证书的诸多问题。

今年3月,陕西省发行了总规模15亿元的企业债券,用于所有子公司的光电科技年1gwp太阳能电池项目。 但是,在债券募集证书中,陕西有色只提到了该项目已经开始建设,而回避了土地手续问题。 另外,陕西有色在2月26日发表的声明中表示:“近三年内企业不存在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去年5月,陕西有色子公司非法占地面积曾受到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

“陕西有色再触土地“红线”96亿光伏项目涉嫌未批先建”

北京维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记者表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采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直接对负责人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记者也向陕西有色求证,企业相关人士告知相关领导外出采访不方便。

项目违约“保密不宣告”

3月6日,陕西有色在全国银行间债市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正式交易流通,债券名称为“13陕西有色债务”,主要承销商为华英证券。 债券募集凭证显示,15亿元将全部用于企业全年1gwp太阳能电池项目。 该项目位于咸阳市渭城区,总投资96亿元。

按照计划,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500mwp/a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和1gwp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重建500mwp/a太阳能电池生产线。

关于上述项目的进展,募集证书上所述,该项目自去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至年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6805万元。 土方工程的招标已经完成。 的整地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工程正在进行。 公寓、文体中心、职工餐厅等生活设施工程的部分主体结构已经完成。 下一步是对主体厂房和主要设备进行招标。

但是,在调查咸阳市国土局的土地招商和发行记录时发现,这些项目在开工建设时没有取得土地指标。 据咸阳市国土局介绍,目前用于项目建设的1000多亩土地,至今未得到募集,也没有用地手续。

但是,对于上述问题,避免征集证书,没有任何公开或证明。 据观察,即使在此后债券上市流通期间,陕西有色也未对此做出任何证明。

事实上,上述募集证明被隐匿的不仅仅是光伏项目的违规用地,企业近三年来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的证明也与事实不一致。

2月26日,陕西省有色颁发的《近三年无重大诉讼若干事项证明》显示,经自行调查,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企业财务、经营和资产状况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但是,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消息,年8月,陕西有色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企业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平整工业场地建设,占地2642亩,其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未批准

对此,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于年5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企业非法占地2642亩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880.67万元。

以榆林国土局的处罚时间为基准,陕西有色子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是在陕西有色所称的最近三年内。

借款涉嫌“违反信斗篷”

对于上述项目违反土地的情况,杨兆全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未经批准采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收回土地,直接给予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募集凭证存在诸多瑕疵,根据《银行间债市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新闻披露规则》,陕西有色明显违反了披露规则的相关条文。

根据书信穿用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公司及其全体董事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应当保证所披露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及时性,其中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也规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发生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市场披露。

对此,杨兆全表示,上述行为故意隐瞒重要事项,存在重大风险,涉嫌对投资者造成误解。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有色企业受到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企业的债务发行资格也存在疑问。 根据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司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快专递改财金( 2004 ) 1134号),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近三年来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

杨兆全告诉记者,发行人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批准发行证券的,根据证券法第189条的规定,将处以非法募股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此类问题,记者也前往陕西有色求证,但该公司相关人士告知相关领导外出采访不方便。 之后,记者留下了采访的意图,该人表示要告诉领导,但在记者发消息之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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