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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经过两次增资,正德生命的新业务终于恢复了。

12月24日,中国保监会对外发布通知,解除正德人寿部分监管措施。 保监会表示,由于正德人寿于年10月23日和11月21日累计完成增资15亿元,当期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5%,属于偿付能力充足的I类,保监会解除了其中部分监管措施,允许正德人寿重新开始新业务。

此前保监会对正德人寿采取监管措施还在去年6月回归,6月4日向正德人寿发出了监管函。 保监会表示,经保监会检查,正德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87.08%,因此保监会于年6月9日起停止开展正德人寿新业务,暂停增设正德人寿分支机构,办理正德人寿新增股份、无担保非金融公司(企业)债券、股权、房地产、房地产,

上述监管函签发后,正德生命方面对相关措施有异议,随后上演了叫板保监会的闹剧。 为了尽快解除监管措施,恢复正常经营,此后正德人寿先是更换董事长,最近分两次增资15亿元。

12月24日,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的《关于解除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企业部分监管措施的通知》中表示,考虑到正德人寿于年10月23日和11月21日累计增资15亿元,当期还款能力充足率为125%,处于足够I级水平。 为此,保监会解除了其中部分监管措施。

据悉,此次保监会解除对正德人寿的监管措施包括恢复正德人寿新业务和新增股票,允许投资无担保非金融公司(企业)债券、股权、房地产、金融产品。 但是,正德生命分公司的增设仍处于暂停状态。

据了解,保监会根据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监会没有采取监管措施,保险企业业务也不受限制。 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0 %~150 %的,保监会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例如,暂时停止分公司的开设等。 偿还能力不足100%的,保监会将根据需要采取措施。 例如,限制股东分红、限制董事、高级管理层报酬水平、停止开展新业务等。

“偿付能力达到125%水平 正德人寿被允许恢复新业务”

保监会表示,正德人寿应慎重开展相关投资,确保资金运用符合相关规定,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合理明确业务规模,加强偿付能力预测拆解,做好资本规划,确保偿付能力持续雄厚。 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再次发生时,保监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标题:“偿付能力达到125%水平 正德人寿被允许恢复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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