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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艳记者日前发表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的政策。 希望通过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两个限制住房的家庭开放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的方法刺激费用。 昨天,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博客上质疑了这项新政的合理性。 他指出,我国现行的公积金制度不利于提取费用,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正性。 因新政导致不平等的任志强反问说:“为什么首次购买商品房或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家庭也不允许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住房公积金按照现行规定,个人按工资收入的12%和单位同标准的12%比去年同期缴纳(最高不超过平均收入的3倍)。 任志强认为,这笔钱应该是各缴纳方的个人财产,政府主管部门不应该硬性规定歧视性、倾向性的政策。 任志强表示,以救市为名,非产权人妄自菲薄形成的差别待遇,不仅形成了社会新的不公平和金融风险,而且在为少数人服务中,影响和损害了绝大多数人和私有产权所有人的利益。 没有利于提取费用,而是由于政策干预的强制性,加大了社会的不公正性。 ”。重复“次级债”的风险? 任志强还表示,“如果是为了拉动中国经济,扩大费用,支付越来越多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一定是购买商品房的家庭。 这项政策将这个最大的费用群体排除在政策之外,因此肯定不利于拉动费用和增长。 如果为了帮助买不起住宅的家庭而支付首付的话,是不是有重复“次级债”的危险呢? 住房公积金不变成首付,获得还款保证,不是可以降低这个风险吗? 如果不是为了防范风险,为什么购买商品房的家庭不能用于支付首付呢? 特别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和收入,在使用前和使用后为什么由政策规定,所有权人自己不能计算。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根据这种购买对象来制定差别政策都是极其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 ”。 任志强还提出,买得起保障性二限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至少不能说是穷人。 这种财产权利的再分配,至少对只能享有居留权的廉租房家庭是不公平的。 “只有好的愿望而没有公平的概念,这样亲切是行不通的。 不得在昂贵的措施中使政策产生新的不公平矛盾。 ”任志强说。 简介在中国地产界,任志强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被誉为“任大宗”,因大胆发言而闻名,经常发表惊人的言论。 在其精彩的语录中,他写道:“我是商人,不考虑穷人! 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周长进行分析。 “宏观调控不是为了让房价下跌,而是为了稳定上涨。 “买卖合理,炒面无罪,禁止炒面是违宪的! “没有巨大的利益支持,就不可能建设企业品牌。 因为房地产企业品牌应该有暴利。 “房地产业不是暴利领域,‘房奴’也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多,所以商品房的定价没有必要被监管。 “过去中国尽是穷人,但现在一般都是穷人和富人。 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样,一部分人也先生活在富裕的人身上,然后变得尽是富裕的人。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注明“每日经济信息”和来源于作者姓名。 每次预约打电话北京: 010-65072776上海: 021-61213899深圳: 0755-33203568成都: 028-86516389 028-86740011

标题:“任志强:公积金新政好心没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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