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29字,读完约3分钟

经记者曹晟源在上海

“目前浙江袋装425#水泥的价格约为315元/吨,已经没有利润了。 》中国水泥网主编周利群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这样说道。

昨天,据《每日经济信息》报道,为避免大幅度价格战,浙江临时水泥公司将从5月28日起停止窑烧12天。

但业内律师表示,集体窑挡涉嫌操纵了市场价格,与市场竞争大体相悖。

公司:目前水泥价格过低

部分杭州及周边地区有金华、周边地区

这不是浙江地区今年第一次停窑,早在今年年初,浙江就有了一个月的集体停工(限定)生产保证价。 4月底,浙江金华、衢州、绍兴水泥公司统一关窑12天。

周利群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表示,“停窑是指处理前一段时间因价格过低而卖不出去的水泥产品,一味

浙江水泥公司的员工也说:“现在水泥的价格太低了,根本赚不到钱。”

实际上,浙江水泥价格低迷的背景是水泥领域的生产能力过剩。 根据中国水泥网提供的数据,目前浙江水泥产能约1.4亿吨,去年水泥产量约1亿吨,开工率为70%,利润率排名全国倒数第三。 今年一季度,浙江水泥产能开工率约为60%,但水泥价格仍徘徊在底部地区。

针对浙江省水泥领域的现状,浙江省经贸委建材冶金煤炭领域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全球金融危机对浙江水泥领域产生了一点影响。 一会儿,省政府可能会发放一些文件。 建材、有色等工业转型升级的相关计划,这也是政府诱惑公司快速发展的方向。 律师:“贯彻是违法的。”

“浙江水泥公司欲联手停窑 律师称违法”

下一页


“集体停产的行为明显违反《价格法》,同时应由国家发改委和地方相关部门对关联方进行经营处罚。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在《每日经济信息》中指出。

“商家可以作为单一主体进行停产,但公司不能贯穿同行一起进行这些事件,贯彻是违法的。 ”

对于律师的话,崔小明解释说:“‘止窑’不是领域协会主导做的,这些都是公司自身的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签订以下垄断协议: 其中应固定或变更商品的价格;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等行为。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经营者不得相互贯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 / br// h// br// h// br// h// br// br// h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参阅“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9604220上海: 021-61213899

标题:“浙江水泥公司欲联手停窑 律师称违法”

地址:http://www.sunmeltd.com/sdcjks/8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