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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功武实习记者叶燕婷从长沙、深圳出发

5月18日,广州市药监局公布检测结果。 虽然湖南攸县和衡东县4家大米工厂生产的大米镉超标,但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一直未提出相关说法。

昨天( 5月20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到湖南省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采访,获悉许多美镉超标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仍无检测计划。 湖南省食安办和湖南省质监局互相“踢球”,都认为对方应该清楚这次镉超标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15-2005 ) -粮食卫生标准》,镉是确定规定所需的检测项目,按此标准,镉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公斤。 《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公司在大米入库前和出库时都要检查,未达到国家粮食卫生标准的大米不能上市流通。

近年来,在全国发现许多大米镉超标后,山西、安徽等多家质量监督部门对大米中的镉含量进行了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 近年来湖南省频繁报道大米镉浓度超标,但湖南质量监督部门对大米中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情况在媒体上未见。 一位专家表示,由于法律、标准体系不健全、各管理部门关系不健全等多种原因,许多部门执法工作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相互推卸责任。 有关官员表示,湖南大米镉炒过头对湖南农业经济有影响力。

“湖南监管部门避谈“镉大米”官员称炒作影响农业经济”

质监局、食安是“踢球”/

年5月18日,广州市药监局宣布,经过几个餐饮场所的检测,发现许多美国企业品牌超过镉标准。 其中,湖南株洲攸县、衡阳衡东县共有4家大米厂生产的大米镉超标。

年2月,有媒体曝光2009年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企业在湖南购买了上万吨食用大米,经深圳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

迄今为止,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已备受关注和诟病。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从大米的生产、流通到食用,都由农业、质量监督、工商和药监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5月20日,记者赶到湖南多个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采访。

湖南省药监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药监局只检查食堂、餐厅等食品卫生状况,常规检查为食品变质、发霉等情况,但未对大米食品中的镉等重金属进行检查。 由于重金属种类繁多,需要检测相关设备和较高的费用,通常在某一方面发生特定问题时,会对某一重金属进行检测,至今未发现大米食品镉超标的情况。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广州市药监局公布湖南省多项镉超标结果后,该局没有对美食品镉含量进行对比检测的计划。

昨天下午,《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来到湖南省质监局,想了解该局近年来大米中镉含量的检测情况。 记者经由该局法规处向食品安全处介绍,该处工作人员表示,主管正在开会,让记者等待。 但一会儿记者被指控,湖南省政府要求湖南省食安统一发布关于湖南大米镉超标事件相关情况的新闻。 但是,湖南食安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湖南省政府有关会议当天上午有关大米镉超标事件的有关情况由湖南省质监局负责,广州市药监局此次公布的一些大米公司大米镉超标鉴定情况和新闻发布已确定由湖南省质监局解决。

“湖南监管部门避谈“镉大米”官员称炒作影响农业经济”

保护农业经济吗? /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近年来,湖南、江西等地出现了大米重金属超标现象。 山西、安徽等多家质量监督部门对当地销售的大米进行了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但湖南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公布湖南生产的大米重金属检测情况并不少见。

一位湖南省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全国普遍存在大米重金属超标的情况,湖南生产的大米重金属超标的情况也已存在,比较普遍,无需进行检测。 但是,湖南是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过于煽动湖南大米的镉超标,对湖南的农业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省农业产值2651.7亿元,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90.8万公顷,全省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2.3%,达到300.65亿公斤。

上述人士表示,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事件,农业和任何部门都无法处理,湖南省近年来工业发展迅速,相关公司需要进行污染,部分公司存在非法污染,这将导致土壤重金属含量增加,进而导致大米重金属含量超标 但是土壤被污染了,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种水稻了。

如何处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与大米重金属超标的矛盾? 这些人士表示,大米中的镉等重金属超标确实对人体有损害,湖南省近年来努力规范相关公司的污染,治理河流和土壤环境等,但这些事业需要流程,需要时间。

粮食检查“九龙治水”

根据《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大米入库前,收购和储运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检查,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储运公司还必须做好粮食储存的质量检查。

《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公司委托合格的粮食质检机构对储备粮食入库质量和储存质量进行定期检验。

但是,粮食出库时,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检验由粮食储存公司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即可。 以深食集团为例,集团相关技术人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2009年后,集团将自建粮食质检实验室,检测也将自行完成。

一位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由于检查由公司自身进行,因此很少有公司实际进行全面检查。

据深粮集团上述技术人员介绍,与储备库性质的公司相比,国家粮食局每年都要强制进行春秋检测。 对于民间的生产工厂、米加工工厂等,由公司提交给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查。

在具体检验项目方面,国家表示:“对正常贮存年限内的粮食,检验项目主要是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 贮藏期间应采用化学药剂,并对残效期间内的粮食增加药剂残留量检查; 对色泽、气味明显异常的粮食,应增加相关卫生指标的检测。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内粮食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感染真菌的情况,增设相关卫生检测项目。 ”

“湖南监管部门避谈“镉大米”官员称炒作影响农业经济”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15-2005 ) -粮食卫生标准》后发现,按此标准,镉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公斤。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资料时发现,从2004年开始,食品安全从原来由卫生部门一家管理的体制变为多部门实施阶段性监督的体制。 具体来说,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费用环节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负责组织协调和依法调查重大事故的商贸系统包括商务部和地方商委主管的生猪屠宰、酒类、餐饮、超市、农贸市场。

“湖南监管部门避谈“镉大米”官员称炒作影响农业经济”

一位专家表示,出于法律、标准体系不完善,各监管部门关系不畅的各种原因,多部门执法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责任。 市政府公布的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在管理过程中受益甚微,必须承担责任。 这样的“苦差”,没有想承担食品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市政府委员会、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相互“踢球”的情况很多。

标题:“湖南监管部门避谈“镉大米”官员称炒作影响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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