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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发

随着“双十一销售节”的临近,各大电子商务服务商已经开始为销售活动摩拳擦掌地进行广告促销,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也加强了对年底电子商务商家的监管。

最近,国家工商总局聚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席瑞普等10家家电商会公司进行洽谈,主要围绕如何应对“销售行为管理混乱”展开。

面对“双十一销售节”这样的网络资费高峰,工商总局不仅在客户中享受低价产品,而且缺乏EC平台和网络商家对爆炸性大规模交易的应对,也出现了侵害客户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网络经营者要认真清理过去集中促销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对照问题自行纠错,质量第一,不得锤子买卖。

存在虚假折扣迷惑顾客等问题/

去年“双十一销售节”淘宝和天猫的350.18亿元总销售额还历历在目,但目前各大电商正在为新一轮的“双十一销售节”竞争预热。

但是,在此次热身开始之际,工商总局发现,EC平台和网络商家对爆炸性大规模交易的应对不足,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出现了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

正好在这个周末,工商总局召集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西利普等10家家电制造商进行洽谈,主要围绕如何讨论“销售行为管理混乱”展开。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工商总局获悉,参加此次洽谈的10家家电制造商,分别是阿里巴巴、京东、唯美品会、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商城、聚美优品、席利普、58同城、何去何从?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洽谈会上表示,打击网络商品交易中第三方交易平台准入不严、商品新闻审查处置不到位、客户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和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切实纠正特别是虚假折扣误导顾客、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不公平的样式条款和不合理的附加要求、虚假信用评价等问题。 ”甘霖说。

甘霖表示,目前仍有一家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利用其在市场份额中的特点地位,强迫平台内的经营者不得参与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

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邵亚光认为这种行为有点像垄断,但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是合法的。

工商总局还观察到,平台内经营者通过虚假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虚构自身的商业信用,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用。

“目前,该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同样的条款涉嫌虚假推广,特别是降低差评,这种行为剥夺了客户自身对该产品的评价问题,可以向消协投诉,他们可以受到处罚。 ”邵亚光说。

工商总局将提出许多改进意见/

在这次洽谈会上,工商总局对目前电商的销售行为提出了许多改进意见。

工商总局总结认为,“双十一销售祭”客户侵权的“灾区”,以打假折扣误导客户、做假推广、违法广告为首要,互联网经营者“网络整体价格最低”、“历史最低价”

“如果说电子商务业者确实在推进最低价格的话,如果真的是最低价格就没问题了。 如果是假货就是诈骗行为,但这个诈骗不是以前流传下来的诈骗,只能说是价格虚构。 客户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按约定向他索要多付的货款。 ”邵亚光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

在这次洽谈会上,京东首席营销官蓝烨表示,京东邀请第三方对网店销售的食品质量状况进行测试。 在后台系统中,去除“第一”、“第一”等文字,尽量规范推广用语,以免误导客户。

“第三方信息平台对平台内违规行为的解决太轻,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不到位,成为助长互联网违法经营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甘霖比较并给出了以上问题。

工商总局在洽谈会上提醒各大电子商务公司,“双十一销售节”先加价后降价进行虚构优惠促销,欺骗客户,严禁发布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新闻,不得以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除此之外,工商总局认为,如果配送延误,必须向客户说明,以确保“7日没有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以执行。

关于配送问题,阿里巴巴副总裁王磊在洽谈会上表示,就今年的“双十一销售节”,天猫前期与各快递企业信息沟通,实时监控所购商品的运输过程,在配送过程中保持透明度和畅通,尽量避免“双十一销售节”造成的包裹延误问题。

标题:“阿里京东等十家电商被约谈 工商总局要求“双十一销售节”禁用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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