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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20日召开上海中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 该局局长阎庆民表示,上海银行需要注意四个风险点。 一个是贷款集中度风险。 年上海地区新增融资中有64.1%为大宗客户融资。 二是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 12月底住房开发贷款关注类余额比4月《新国十条》出台前增加了近8亿元,商业住房开发贷款关注类余额也增加了2亿元。 三是部分地区镇级平台企业的贷款风险。 四是流动性压力。 存款增长放缓,与贷款长期化趋势矛盾加剧,全年新增中长期贷款比例达到84%,但定期存款增长率不到40%。

阎庆民指出,今后扩大规模、蚕食利差的银行经营模式面临挑战,有必要调整优化“坏账大”的信用结构。 阎庆民表示,重点要加强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理。 结合融资平台整理,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管理。 切实推进集团合并信用管理,严格控制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集团及各成员公司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的五成。 大宗集中度风险判断应涵盖银行持有的房地产企业的短期、中期票据及其他形式的各种信用。 密切跟踪集团内关联交易,密切关注存在高额土地购买、跨行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差等问题的高风险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状况。 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着力遏制非合理投机诉求。 加强个人支出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的管理及其用途的跟踪监测。 必须规范银信合作等“影子银行”业务。

标题:“上海银监局警示房地产开发贷款等四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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