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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刘功武出生于深圳

 

2006年9月的一天,深圳。 乌云压住城堡,下着大雨。 李芳撑着伞前往广东弘茂实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弘茂企业)深圳分企业。 她是去找工作的。

李芳被录用了。 但是,十几天后,她的身份成为了投资者。 在深圳、广州、吉林、山东等地,2006年前后,600多人从求职者成为投资者,或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加入弘茂企业投资大军,购买林地聘用权2万多亩,投入资金达到6000万元以上。

李芳投资三个月后,北京“亿霖”事件爆发。 北京亿霖木业集团企业以植树造林为名义,利用传销方法诈骗投资者,两年筹集了16亿多资金。

这件事的曝光并没有阻止投资者投资弘茂企业。 今年4月初,弘茂企业董事长因旗下花卉业务非法集资案刚刚被逮捕。 造林诈骗的圈套是原形毕露的,投资者林木被砍伐,林权证被转卖,林木产量大幅减少,弘茂企业上市的幻想等问题层出不穷。 血泊不定的投资者纷纷赶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林地,或涌向律师事务所,试图收回投资。

“广东弘茂也曝“亿霖”案 5年600人6000万元或血本无归”

请你进入瓮

 

李芳刚在弘茂企业深圳分企业工作,上了“招商培训课”。

下课了,李芳动了心。 十几天后,李芳说,他经不住“同事”们的劝说和高投资回报的诱惑,将借来的14万元投入弘茂企业的“造林大业”。

吉林省夏刚在朋友的推荐下,向西移动,筹集了投资20亩速丰林所需的6万多块钱,交给弘茂企业。

据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信芝介绍,在深圳、广州、山东、吉林等地,600多人投资弘茂企业速丰林项目,其中深圳300多人,广州100多人,投资资金6000万元以上,投资者大部分为中老年人

投资者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他们当初决定投资弘茂企业的造林项目,主要是基于几个理由。 一是弘茂企业出示了中央2003年下发的9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快速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的文件。

其二,投资者了解国家林木的不足,看到媒体大量相关报道,觉得植树造林有广泛的市场前景,是造福国家的好事。

其三,以25%以上的高投资转化率,且弘茂企业承担养护、采伐及销售,投资者坐等高收益率即可。

第四,有林票。 林票代表有法律保障。

第五,很多投资者去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实地看看林地,确实有地有林,放心了。

延迟后勤的计划

 

投资者一次也没有重复出资后,弘茂企业与他们签订了三份合同。

《用材林流转合同》约定投资者每亩支付2200元。 速丰林5年是轮伐期,在投资之前,速丰林已经成长了3年多,还有1年多就是采伐时间了。

据悉,弘茂企业向广西贺州八步区林业企业和林场支付的价格为每亩900元,每亩山地采购权价格为15元。

《用材林管理合同》约定,投资者向弘茂企业交付1000元/亩的管理费。 弘茂企业确保到采伐期后,每亩林地产量达到10立方米,如果达不到,就从弘茂企业拥有的林地砍伐林木,向投资者进行补偿。

《木材收购合同》保证投资者林地达到采伐期后,弘茂企业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或至少400元/立方米以上的价格进行收购。

一个投资者给记者记了帐。 按照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即使一亩速丰林到了采伐期,投资者也将获得4000元的收入,利润率将达到25%。

看起来十有八九稳定的投资很难实现。

广州投资者徐三树投资的林地到2005年已经增长了3年,合同约定2007年10月到期,弘茂企业负责砍伐速丰林,向徐三树支付款项。

但是,弘茂企业以向贺州当地林业局提交采伐证书的名义收回许三本林门票后,就没有消息了。 徐三本去弘茂企业咨询,说企业正在准备上市,希望你耐心等待。

北京园(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彦武2009年提到弘茂企业植树造林。 他那一年向对方负责人询问弘茂企业上市的情况时,对方提出了英语资料,说在美国上市,资料上有该企业的签名,但没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资料。

除了收回林权证处理采伐凭证或以上市为由鼓励投资者延迟履行合同外,弘茂企业还与投资者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以给予老年人利息的方式延迟履行合同。

根据一位山东潍坊投资者提供的多份书面资料,他的投资合同于2007年到期,但弘茂企业未能履行。 2007年12月30日,弘茂企业与他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到2008年6月30日,弘茂企业不仅履行合同,还将按照投资者总投资额23%的年利率向投资者支付“资金占用费”。

但是,《补充协议》到期后,弘茂企业仍未能履行合同,双方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履行期限改为年6月30日。 弘茂企业给予的补偿与前面的补充协议相同。

至今,这位投资者的合同仍未履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近期申请深圳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弘茂企业300多名投资者中,2007年后几年,合同到期,至今一份合同也未履行,投资者的努力因弘茂企业的“缓兵之计”宣告失败。

弘茂魅影

 

根据弘茂企业的公开推广,该企业是家具超有实力的集团企业,被称为“弘茂集团”。 集团下有广州弘茂花卉企业、广东弘茂实业企业、广州弘茂有机肥企业、广西贺州弘茂林业科技企业、江西弘茂林业科技企业等8个专业实体。

该企业还宣传了10年内投资15亿元,完成100万亩速丰用材林收购或种植,产值达到100亿元,几年后企业上市的远大计划。

但是,记者在各地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发现,除广州弘茂花卉企业、广东弘茂实业企业和广东弘茂深圳分企业外,其他“弘茂集团”下属各企业均无工商注册新闻。

工商资料显示,广州弘茂花卉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广东弘茂深圳分企业年检时间至2007年,标志着企业执照被吊销。 广西贺州弘茂林业科技企业不能在广西相关工商局网站上查询注册新闻。 广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是在广西注册的企业,无论是否注销、撤销,都可以查询相关情况。

王政林在弘茂企业做了一年多的管理工作,后来成为了投资者。 据他介绍,弘茂企业旗下的企业大多实际上没有注册,只是被派去当地租办公室,即使成立了分企业。

关于弘茂企业向投资者主张的数十万亩速丰林地,王政林告诉记者,这是虚假的推广,弘茂企业为什么有这么多林地? 弘茂在广西贺州只有近2万亩林地,而且在与他人合作的江西只有几千亩与他人合作的林地广东河源,根本没有林地。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李晓庆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弘茂企业没有购买20多万亩林地开采权,只从当地林业企业手中转让了2万多亩林地。

根据弘茂企业与八步区林业局2005年10月签订的《合作建设20万亩速丰林合同》,八步区林业局将其辖区内的步头镇、信都镇划归弘茂企业开发种植速丰林,12个月内协助弘茂企业落实20万亩以上的造林用地 弘茂企业保证自筹资金1200万元,3年内完成20万亩速丰林的造林任务。

不过,李晓庆表示,这份合同完全不能说明弘茂企业已经在当地拥有20万亩林地。 因为,购买多少林地,取决于与当地林场和村民的谈判和交易,林业局没有决定权。

李晓庆表示,八步区林业资源丰富,林业局为快速发展林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将对投资者进行一点协商。

据说弘茂企业在贺州市八步区投入3000多万元,建成了年产5万吨有机肥的企业,但未见生产。 王政林说,他在有机肥企业呆过两三年,其间弘茂企业只委托了几个个体进行“科学研究”,没有大量生产过。

“弘茂集团”成立四五年间,已经搬迁了几个办公室,一次比一次规模小。 据广州投资者许三条称,弘茂企业因付不起房租,多次更换工作岗位以避免负债。

弘茂企业是如何聘用投资者资金的? 王政林表示,内部销售人员分为业务员、经理、部长和总经理。 前三个等级的业务提成分别为销售额的5%、10%、15%,提成随销售额有一定的变动。 扣除投资者的钱后,剩下的部分由部长和社长以3:7的比例分配。

造林狂人

 

刚,广东弘茂实业有限企业董事长,弘茂企业“造林大业”的策划人和组织者。

王政林曾经和向刚接触过。 据他介绍,他来自新疆,刚在广州从事服装生意,2002年前后,他突然创办花卉企业,2005年底开始“大造林”。

王政林说:“刚其实没什么文化,连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文字都读不懂。”

刚应付各方面的办法很行得通。 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发现弘茂企业本地投资有问题时,专门进行了调查,但调查组要求投资者名单时,刚提交的名单上电话不通或姓名与电话不符。

广州投资者许三本说,2007年,他和许多投资者当面质问为什么不履行合同上的约定,当众哭泣。 投资者看到大男人和企业的社长哭泣,不得不放弃提问。

弘茂企业副会长王国祥于2005年10月开始与向刚合作。 根据他的简历,王国祥是中南海林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林学会桉树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在贺州创办林业企业,培养和开发桉树。

但是,在与方合作一年多后,王国祥突然撤出,下落不明。 王政林表示,王国祥可能出国了,但李晓庆近日告诉记者,王国祥目前在湖南衡阳市种植茶树。

除王国祥外,刚的部下还有一个“合作者”。 王政林找出2006年招商资料,资料中弘茂企业有10多名“高层领导”。 王政林表示,这些人名义上是企业高管,实际上与向刚是合作关系,他们和向刚以3:7的比例分得投资者的资金。 “事发后,这些人下落不明,有些人被公安部门通缉。 ”

许多答主向记者表示,弘茂企业的高管大多来自北京亿霖企业,他们是完美的班子,操作方法也是从北京亿霖企业复制过来的。

欺诈的样子

 

今年4月,在花卉企业的案件中,弘茂企业董事长刚刚被广州市公安部门以“非法招揽公共存款罪”逮捕。 投资者林木被砍伐,林权证倒卖,林木产量大幅减少,弘茂企业上市幻想等问题集中爆发。

北京园(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彦武对记者说,他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以涉嫌集资诈骗的嫌疑向公安机关举报。

但是,即使投资者维权行动胜诉,他们的资金可能也很难全部收回。 因为弘茂企业能在法院执行的财产也越来越少了。

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信芝表示,弘茂企业推广势头正旺,但办公室用地租用,其他固定资产寥寥,在事发前已转移为刚性资产。

投资者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砍伐林木上。

吉林投资者夏刚说,他投资的20亩林地被弘茂企业空砍伐。 广州投资者许三本也表示,他投资的60多亩林木也被弘茂企业砍伐。

据广西贺州八步区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李晓庆介绍,2008年以后,弘茂企业申请砍伐林木,林业局察觉问题后不予处理。 但是,由于弘茂企业董事长冒充投资者签字,伪造委托书,1000多亩林木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砍伐。

由于弘茂企业没有大力管理林地,未采伐的10000多亩林木的产量也令人失望。 孟彦武律师表示,应投资者委托,他今年实地察看了八步区林地,发现林木长得很好。

李晓庆说,两万多亩林木,有些长得好,有些差一点。 从整体来看,亩产为5~6立方米。 这个数字和合同约定的每亩10立方米相差甚远。

相反,投资者林权证在被弘茂企业接管后被第三方转卖。

据律师李信芝介绍,2007年~2009年,弘茂企业以支持投资者采伐证书和上市为由,领取林票400多册,涉及林地约1万亩。 随后,弘茂企业将林权证出售给了第三方。 李信芝在贺州八步区得知,林业业者手持弘茂企业投资者的林权证。

李晓庆还证实了林票的一部分已经在第三方手里。 因为有人去林业局要了伐木证。但是,弘茂企业转卖了多少林票,现在还不清楚。

孟彦武还从最近贺州市八步区获悉,林场流失至弘茂企业的当地林场也与弘茂企业有纠纷,林场也试图通过弘茂企业获取流失至投资者的林场来挽回损失。

背景数据

 

林业最大的传销事件亿霖事件

 

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霖”非法经营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赵鹏运等其他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决。

赵鹏运等人通过传销林地,个人违法所得达到2,30万元至1亿元,浪费在购买豪车、房地产、名表配件等方面,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赵鹏运等28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

根据调查报告,2004年4月~2006年5月,赵鹏运等28人积极指导、组织、快速发展传销队伍,以依托亿霖集团,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先后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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