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71字,读完约4分钟

评论家叶檀

在遂昌县高级公安部门的干涉下,“曝光黑记者”的敌明的潜伏生活告一段落。

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下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经济提醒报》对仇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表示:“将对该案的处理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基于事实真相、法律、真相。

这表明,迄今为止遂昌县公安局主张的手续不合法成立,不具备构成通缉令的要件,短时间的认真审查将取得结果。 丽水市公安局查明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不让公器私用,最大限度损害社会利益,期望政府为他人公器私用骂人。

遂昌县公安局这样行动,有两大可能性。 一是业务不成熟; 二是利用权力威慑披露者,与披露者一口气扯上关系,玷污执法机关的形象。

怀疑遂昌县公安部门的公权私事有充分的理由。 由于凯恩集团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5月20日,遂昌县公安局正式进行立案侦查。 6月5日记者发布首份报道后,经过一系列操作,浙江遂昌县公安局侦查大队7月23日表示,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仇子明)利用网络散布虚假新闻、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企业,并将其 发布了通缉令。

“叶檀:对凯恩股份的幕后力量必需追究到底”

凯恩集团举报在先,仇明本人没有发表报道,为什么最终在遂昌县公案中被通缉的是仇明,而不是其他所谓的“中伤者”? 有证据表明遂昌公安机关此前在网上公开副本是为仇子明发送的吗? 同时公开副本都是捏造的吗? 遂昌县公安局学的是穿越术吗?

在通缉之前,遂昌县公安部门至少没有对报社和记者进行取证,似乎只相信举报人的一句话。 7月27日晚,杭州某企业财务总监翁安余在论坛转发仇子明稿件,被遂昌警方带走处决。 我们必须充分关心翁安余的事。 如果仇子明有媒体同行的共同兴趣,那么没有话语权和其他背景的翁安余很可能成为沉默的牺牲品。

似乎不仅仅是遂昌县公安局成了凯恩股份的私人武器。 今年7月,“时代周”记者多次致电凯恩股份和凯恩集团,想了解相关事项,被企业推送到遂昌县委推广部。 凯恩方面表示,遂昌县有一个专门的集团,凯恩的股份和凯恩集团的新闻,都是由推进部统一发布的。 如果这一点属实,证明某企业的推进已经由县推进部门负责,可以了解企业在当地的能源。 考虑到“污染门”爆发前,紫金矿业与当地政府血肉相连的关系,要堵住与天下人民可能存在的官吏勾结的悠然之口并不容易。 仇子明的报道对凯恩股份的核心疑问有两点。 第一,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上市后,涉嫌内幕交易空上市公司。

“叶檀:对凯恩股份的幕后力量必需追究到底”

凯恩股份为了消除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在2001年改制过程中,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这16位自然人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凯恩集团提出起诉、剥离后的净资产( 595.757。 只要说明设定89万元的价格,受让人的这16名自然人,或者遂昌国有资产管理局,必须承担85%的责任。 或者,双方共同声明,遂昌县委文件“按购买额大小可以给予15%左右的价格优惠”是给予85%的优惠,是对所有数学和逻辑的见鬼。 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对这种社会事务认真调查后,将结果公布于众。 浙江省证券监督局不知名的“某负责人”含糊地说:“在现阶段的调查结果中,还没有发现这家企业有问题。”

“叶檀:对凯恩股份的幕后力量必需追究到底”

为了消除内幕交易、挖矿空上市公司的嫌疑,凯恩股票和凯冯纸业是正常的交易。 最后的指控是杭州凯恩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涉嫌吸引资金,并不难查明。 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可以调查王白浪的弟弟王静波的1000万元出资是否被借走,何时入账。

凯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白浪在遂昌当地官场和商场如鱼得水,是第九届省人大代表和第十一届省党代表,凯恩股份是遂昌最早的上市企业,在当地根深蒂固的叶茂。 从王白浪本人的表现来看,他想成为资本家,发表了任何企业都会上市,也就是王白浪的“卖苹果树”理论。

民营公司本身就是弱者,期望民营公司改善中国的商业生态,提高市场效率,但坚持披露的民营企业与地方官场之间的联系,导致民营公司者从实业家转向资本家,从市场人士转向能源巨大的官厅人士。 如果不追究凯恩股份背后的力量到最后,这些官商的两股力量就会通缉所有披露者。 幸好他们还做不到。 我们期待着上级公安部门公平客观的调查结果。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叶檀:对凯恩股份的幕后力量必需追究到底”

联系电话号码: 021-60900099转688

每次预约的电话号码

北京: 010-58528501上海: 021

标题:“叶檀:对凯恩股份的幕后力量必需追究到底”

地址:http://www.sunmeltd.com/sdcjks/5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