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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实习记者徐皓从上海

上市,昨天( 10月13日)为了规范基金营销市场秩序,完善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水平,促进基金领域健康快速发展,、 证券监管委员会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新建短期交易赎金,鼓励基金企业长时间投资

首先,基金企业采用后端收款模式,鼓励投资者长时间投资。 订购费(预约费)分为基金订购(预约)时征收的“前端收款模式”和回购时从回购金额中扣除的“后端收款模式”。 高级前端收到的钱一般比高级后端收到的钱低,但是随着投资者持有的时间持续,手续费会不断降低,持有3年以上有时会变为零,从而可以降低基金长期投资者的交易价格。

“证监会发文:短炒基金要多交赎回费”

然后,增加短期交易的赎金,抑制短期交易。 《管理规定》中严格规定,对持有期不足7天的投资者收取清偿金额1.5%以上的赎金,对持有期不足30天的投资者收取清偿金额0.75%以上的赎金。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这方面的规定中存在着约束部分投资者作为投机品种频繁回购基金的问题,以及部分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特点进行短期套利的问题。

销售费用有望透明化

《管理规定》中,对基金销售过程中的一点“潜规则”也有明确的限制。

基金企业向销售渠道支付客户维持费(后续佣金)的方法得到认可,《管理规定》中,基金管理者根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持有量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维持费)后续佣金)

但是,《管理规定》禁止基金企业在基金销售合同之外支付销售佣金和报酬奖励,因为一次也不重复销售奖励可能会导致利益冲突。

由于监督的需要,今后基金企业将定期“曝光”费用明细。 基金财产计入的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金额应当在每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证明管理费中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持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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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证监会发文:短炒基金要多交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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