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62字,读完约3分钟

经过记者徐皓从上海出发

上个月末,上海证券监督局召集上海辖区基金企业召开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发布了近期《上海辖区基金监管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文件,确定了年度辖区基金监管要点工作。

今年的监管工作安排大多围绕员工考核激励、销售渠道、私募基金监管等领域的热点展开。 鼓励基金企业探索“持股计划”,认为“频繁更换工作岗位、诚信有问题的人”要慎重录用等。

关于基金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激励制度一直是业界多虑的问题,也是上海证券监督局今年工作的要点之一。

《要求》要求各企业今年提交高管和主要投资研究员的年度考核方案和年度考核执行情况。 审查必须包括合规指标在内,以合规为前提,追求投资业绩的稳定增长。 另外,企业薪酬必须与考核结果相结合,鼓励基金企业积极探索与投资业绩相结合的长时间薪酬激励制度。

在阶段性监管工作的目标中,上海证券监督局也表示将鼓励各企业研究和推进具有激励约束机制的基金企业和企业核心人员的“基础计划”。

目前,上海已有基金企业先行试点,率先试点员工基础规划。 上海证券监督局表示,如果持基计划的整体理念统一,具体方案将可以多元化和特色化。

在今年的监管工作中,对基金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也是一个重要的拷贝。 一方面要求加强员工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再次强化诚信守信的职业意识,严格遵守“三条底线”的监管要求。 审计局表示,今年将继续开展对“三条底线”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此外,文件还要求基金企业关注基金经理的工作经验和任职资格,加强对基金经理意见听取的考核核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坚决提出考核意见。 并要求基金企业关注关键岗位人员的诚信合规情况,频繁更换岗位,慎重录用存在诚信问题的人员。

在投资方面,证券监督局迄今为止的现场检查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从维护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文件要求基金企业形成稳定的投资理念,严格遵守投研合规性。 要求对投研中违反自身制度、违反基金合同的问题加强改进。

另外,要求基金企业不要出现投资违约和操作失误的问题。 以往的检验表明,基金超比例投资、超范围投资、股票库日常管理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 证券监督局要求基金企业通过制度建设、系统控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自我调查改进。 表示今后如果再次发生同样的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

除了公募基金外,文件中还提到了对私募基金的业务安排。 在修订后的《基金法》将私募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后,证券监督局也开始对私募证券基金、私募基金进行调查和监管准备。 据证券监督局介绍,将走访本辖区内一些特色和影响力较大的私募证券和私募基金企业,逐步建立本辖区私募基金的监管档案和数据库。

推动基金企业的快速发展直销也是迄今为止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 今年,上海证券监督局要求基金企业自主扩大基金销售渠道。

对基金企业来说,一是深化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合作模式,提高基金直销比例,申请赎回费用优惠,此外还寻找吸引投资者的增值服务。 二是加强电子商务开发力度,发挥微博、论坛、网络广告等电子商务促进作用,完善基金企业网上交易功能。

标题:“上海证监局:鼓励“持基”对频繁跳槽说“不””

地址:http://www.sunmeltd.com/sdcjks/3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