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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319.87吨-38.7吨=281.17吨。

这不是简单的算术题,而是山西省苯胺流失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推算的数据与前几天最近公布的流失量的差额。

昨天( 2月21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根据总公司报道,2月20日正式公布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实际调查结果,苯胺泄漏总量为319.87吨,从工厂流失134.29吨,其中浊漳河8 。 但是,今年1月,山西政府表示:“经初步鉴定,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水库截留30吨苯胺,另有8.7吨排入浊漳河。” 。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今年1月赴山西调查,除38.7吨排放外,未计算水库至浊漳河沿途多条排水沟的苯胺量。 也就是说,苯胺的泄漏总量必须在38.7吨以上。 前几天官方公布的调查结果证实了记者当初的怀疑。

调查结果显示,苯胺泄漏的原因是,天脊石化工集团方原企业负责人未按规程操作检查,导致进料管有质量问题的金属软管破裂,苯胺泄漏到围堰内。

据悉,上述破裂的金属软管由北京首家航空五环工业工程企业生产。 经过调查,这家企业没有制造金属软管的资格,破裂的金属软管有质量问题。

“天脊股份有限公司误报苯胺泄漏量1吨至1.5吨,延误了事故和事件的新闻,误导了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件的正确评价和迅速处理,造成延误。 ’调查的结果如下。

据《人民日报》报道,去年12月31日19时40分,长治市环保局接到报告后,长治市政府管理领导指示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赶到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通报情况。 但是,长治市安监局没有派人去,也没有做报告。

另外,据总公司消息,1月5日,长治市环保局通过传真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的事故初步情况中,也未提及年1月3日、4日漯河超过省口王家庄断面苯胺标准的情况。

在这次事故中,共有38名负责人被处分。 其中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企业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相关人士表示,《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已完成的开罐器和通向围堰外的雨水阀没有完全关闭,是部分苯胺进入浊漳河的直接原因。 但是,天脊集团、长治市环保局等部门新闻报告滞后,轻报是污染事故的间接原因。

标题:“山西苯胺泄漏达320吨 天脊股份“误报”为1.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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