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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志伟从北京出发

最近,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裁定,华北制药集团及其旗下的河北比尔坎制药企业操纵维生素c的价格,要求支付1亿6200万美元(约10亿元)的损害赔偿金。

华北制药证券事务代表许建文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卷入诉讼的是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比尔坎制药,华北制药不是直接被告,相关子公司尚未正式判决后开始上诉手续,判决最终

中投顾问医药领域研究员蒋华阳表示,目前我国正在建设的维生素c生产能力已达到年产20多万吨,是全球诉求量的两倍多。

华北制药公告称,2005年6月1日,华北制药的子公司比尔坎制药从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收到的关于根据《海牙公约》送达的美国rains和美国animalscienceproductinc .的维生素,包括比尔坎制药。 一些被称为中国的维生素制造商从2001年12月开始共谋控制出口到美国和世界各地的维生素c的价格和数量,被起诉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

经审理,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判决,中国维生素c出口商华北制药集团及其下属的河北比尔坎制药企业因10年涨价,需要向美国分销商和顾客支付1.62亿美元的赔偿,因此原陪审团判决的损失额为5410万美元 根据美国反垄断法,赔偿金额将增加三倍。 中国与美国维生素c相关的市场总额共计1亿美元。

在类似的案件诉讼中,被告经常选择庭外和解。 据悉,中国制药集团与原告签署了价值225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 据报道,江山制药去年5月达成总额约1000万美元的和解,该案的另一被告东北制药也选择了庭外和解,但具体金额尚不清楚。 但是,记者翻阅了东北制药公告,却没有找到关于这场诉讼的相关公告。

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表示,此次罚款额度较高,海外企业大多选择庭外和解进行处理。 国外的企业大多都有保险,所以和解后可以从保险企业得到补偿。

标题:“华北制药在美吃1.6亿美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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