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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许洁

随着商务部开始对欧盟葡萄酒进行双重核查,张裕a(000869.SZ; 以下简称张裕)曾一度受到机构欢迎,但企业近日发布的财务报告订正公告强调了新闻发布方面的不足。 特别是在与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企业(简称中亚医药)的相关问题上,投资者质疑张裕自己是不是完全不明白。

值得注意的是,张裕在收到深交所关心的来信后公布的烟台中亚药业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中亚药业)及中亚药业的交易数据实际上与往年财务报告的公布数据不一致,在变更后的年度财务报告中,

相关人员连续被认为是第三方

在发表年度报告之前,张裕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企业在年报公布当天,应感兴趣的要求,发布了《本公司与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企业关联关系的证明》。

根据该证明,截至2009年11月25日,李建军在烟台裕盛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简称裕盛投资)和烟台裕远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裕远投资46.5%的股份。 裕盛投资间接拥有本公司的所有权。 裕远投资拥有中亚药业50%的股权。 为了不产生关系,裕盛于年11月25日投资,将法定代表人李建军变更为孙健(现公司副社长)。

年12月26日,中亚药业更名为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企业(即中亚医药)。

年9月10日,企业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中亚医药,持股36%,中亚药业原股东裕远投资和中亚药业职工持股比例均从50%降至32%; 其法定代表人由李建军改为冷斌。 年9月10日,张裕集团有限企业进入中亚药业后,中亚医药被认定为张裕的相关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的规定,张裕与中亚医药及中亚药业在过去3年中存在相关性。 但张裕在财务报告中明确中亚药业与中亚医药的关系时表示,均为第三方。

张裕最近修改了年度财报,将第三方变更为同一母公司管理的企业,但对年度和年度财报没有任何修订。 在变更后的年度报告中,这个错误也没有完全修订。

交易金额与往年的财务报告不一致吗?

张裕公告称,企业在过去3年中,被确认存在从中亚药业和中亚医药购买和销售产品赚取差价的情况,具体购买金额如下表所示。 张裕还表示,中亚药业和中亚医药在过去3年中没有利用张裕的销售渠道销售产品,张裕也不承担中亚药业和中亚医药的销售产品费用。

翻阅张裕年的财务报告,记者没有发现中亚药业的踪迹。 并在年度财报中明确了企业在年度和年度与中亚药业发生的交易。

财报显示,历年12月15日,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企业以年9月30日为判断基准日,账面价值1042万元,判断价值1304万元的闲置保健酒生产设备,以1304万元出售给中亚药业。 但是,从上表可以看出,销售闲置设备的金额为11,144,631元,与年度财务报告上记载的不一致。

另一方面,在年财报1年内的应收账款中,烟台中亚药业有限责任企业销售分企业(以下简称中亚药业销售分企业(及中亚药业均排名前5,与张裕的关系为“第三方”,金额分别为5,518,305元和15,458元)。 另外,在这个应收账款项目下,张裕还公布了一年内应收账款前五名,中亚药业销售分企业排名第四,表示关系是“第三方”。 年报汇总表显示,一年内对中亚药业的应收账款为4,319,597元。

“张裕隐匿相关方三年涉嫌信披违规 数据更正存疑”

预付金额前5位中,中亚药业销售分企业金额为5,686,206元,账龄在1年以内,原因是货物未收到。 在这个预付款项目下,张裕也公布了全年1年内预付款的前5位,中亚药业销售分企业的金额为5,615,367元,因为没有收到货物。

根据以上数据推测表中数据的真伪并不容易。 但值得注意的是,撰改后的年度财报中,年12月31日,一年应收金额前5位中,中亚药业应收金额为7,309,907元(年度财报为15,458,760元),中亚药业销售分企业金额为13,660元。 投资者怀疑,为什么总额不变,但对中亚药业和中亚药业销售分企业的应收款金额却发生了巨大变化。

另外,根据订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从中亚医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为7,821,383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为512,551元,这也与上表披露的数据有很大差异。

标题:“张裕隐匿相关方三年涉嫌信披违规 数据更正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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