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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飞军从广州出发

9月13日,由于海航集团和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船务)的经济纠纷,海航集团旗下的海航旅业“海娜号”游轮被扣押在韩国济州岛,船上停留了包括1659名游客在内的2300多人,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与此同时,沙钢船务在韩国申请扣押“海娜号”是否合法合规引发了争论。

根据本公司昨晚的最新消息,“海娜号”游轮保险公司于韩国时间16日18时完成所有法律手续,被拘留的“海娜号”终于被解除,于20时30分载着最后一批游客回国。

当事双方激烈辩论船的合法性

事件发生后,海航方面表示,大本轮船与江苏沙钢集团旗下沙钢船务之间的纠纷是正常的经济纠纷,当事人已经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由英国法院管辖。 海航表示,沙钢船务在管辖法院尚未判决的情况下,通过济州法院扣押了“海娜号”邮轮,限制了游客的人身自由,危害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海航旗下邮轮游艇管理企业董事长韩录海表示,在国际上,拖船可引用的条文只有1952年和1999年签署的两个公约,韩国均不是缔约国或参加国。 申请拖船、涉案双方的企业也不是韩国国内的公司。 韩国济州法院涉嫌违反国际条约,侵害中国法律。

另一方面,沙钢船务在发给《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声明中表示,“海娜号”被济州地方法院依法扣押后,海航集团有足够的能力支付保证金,有时间就解除船舶扣押措施。 但是,海航集团无视韩国法律关于解除船舶扣押只收现金保证金的特别规定,试图利用其他担保形式和游客滞留施加政治和舆论压力的方法迫使沙钢船务放弃船的挽留,正好是周末假日,人为扩大了损失

“专家:扣船是公司保全财产的措施 “海娜号”旅客系代为受过”

沙钢船务董事张洁还向记者表示,企业申请扣押游轮不是扣押游客,而是积极协助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游客滞留问题。 沙钢船务还表示,不希望海航旅业控股这样的企业承担对游客的补偿,沙钢船务想先垫付游客回国内的交通费。

有人指出划船会损害游客的利益

上述海运方面认为的韩国不是1952年和1999年的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因此韩国济州法院无权管辖,涉嫌违反国际条约,侵害中国法律,业内律师未充分承认。

“国际公约国和拖船的关系可能不太大吗? 即使不是这样,拥有港口和海洋权益的国家一定有自己的海商法和自己的司法主权。 拖船有那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根据。 》知名律师、跨国诉讼投诉专家郝俊波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扣船是保全财产的措施,在国际上很常见。

“游轮在韩国水域行驶,韩国拥有独立的司法主权,海航对该船有所有权利或经营权,有担保责任。 游轮也是其资产,韩国法院可以申请扣押。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客户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告诉记者。

这次的事,“海娜号”是一艘满载1659名游客和861名船员的豪华游轮。 郝俊波表示,在国际贸易纠纷中,拖船比较常见,一般是货船拖船,邮轮拖船很少见。 从法律上讲,游轮和货船没有很大区别,是财产,可以扣除。 不同的是,有游客的话会发生太多的麻烦。

理论上,游轮和货船的理由相同,声明沙钢船也是船,不是游客,但对此还有很多争议。 正如海航方面所说,由于韩国方面星期五挽留了船,海航方面没有及时交保证金挽留,船上有发高烧的孩子和突然心脏病发作的老人。

“这次事件的根源是,海航集团和沙钢船务的纠纷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由旅客代为承受,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刘俊海认为,韩方应以人为中心,尽量尊重和保障旅客的利益和人格尊严,在广大旅客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依法维护债券人的利益。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商家之间的纠纷一般诉诸法律,也有济州法院依法裁定的根据,但需要观察的是邮轮而不是货船,韩方实施拘留是“将游客扣为人质”

标题:“专家:扣船是公司保全财产的措施 “海娜号”旅客系代为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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