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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邓银婵从重庆出发

昨天( 10月16日)下午,重庆市环保局官网及本官方微博简称“丰都紫光蛋氨酸企业污染调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本报分别于9月28日、10月8日、10月16日对紫光化工违法污染进行了深入报道。

根据重庆市环保局发布的《通报》,9月10日至12日,该局邀请丰都县政府和国内相关专家,对重庆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丰都紫光)二期5万吨蛋氨酸项目进行了专项调查。 调查显示,丰都紫光在生产过程中有4个违法事实。 一是违法生产二是违法超标排放废气,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未达到解决要求; 三是超过违法标准排放废水四是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紫光化工4项违法被通报将移交司法解决”

据离重庆市环保局很近的人说,关于这件事,重庆环保局本来打算向社会通报的,但比以前的计划时间早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丰都紫光污染问题已多次被当地人诟病,环保热线12369仅半年就收到该企业异味垃圾投诉355起,为重庆单个公司整体投诉之首。 而且,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也分别于去年9月、年7月、年3月对该公司发行了“罚单”,但多次被禁止。

重庆市环保局表示,与丰都紫光环境违法行为相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庆市环保局不得于9月16日、9月17日分别联系丰都县政府采取较为有效的措施,消除该企业的环境污染危害,以任何理由恢复生产

另外,重庆市环保局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丰都紫光犯罪嫌疑的说明材料将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目前,相关处罚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标题:“紫光化工4项违法被通报将移交司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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