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0字,读完约3分钟

经记者黄志伟从北京出发

3月20日,南京医药( 600713,sh )宣布,因新闻发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江苏省证监局依法处罚,南京医药及相关负责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以不同金额罚款。

昨天( 3月23日),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南京医药的行为已经涉及虚假陈述,以应对股东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目前已有数名投资者委托他们进行集体诉讼代理业务,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推迟三笔交易的披露

在20日发布的公告中,南京医药经江苏省证监局认定,南京医药有放弃南京医药盐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盐都医药)优先增资权的若干事项,南京医药国际健康产业有限企业)优先增资权的若干事项,南药国际有盐城恒健药

江苏省证监局明确,盐都医药净利润占南京医药净利润的74.5%,南药国际年净利润占南京医药净利润的44.1%。 由于南京医药放弃盐都医药和南药国际优先增资权,分别于年10月18日与陕西和合医药系统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陕西和合),于年12月4日为江苏红石科技实业有限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南京医药对上述两个子企业

南京医药委托南药国际收购盐城恒健86.825%股是南京医药的资产购买行为,盐城恒健全年86.825%股相关净利润60.6万元,占南京医药近期财政年度核定净利润的64.67%。 这些股权收购行为都应披露重大事宜,应及时披露,但企业未及时披露,于年3月7日作了补充披露。

南京医药被罚款30万元

根据上述认定的违法行为,江苏省证监局做出了处罚决定。 其中南京医药受到警告处分,罚款30万元,当时南京医药董事长周耀平、副总经理兼董秘何金庚被警告,罚款4万元,当时南京医药总裁梁玉堂也被警告,罚款3万元。

王智斌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南京医药的上述行为已经属于虚假陈述,南京医药失去对两个重要子企业的支配权后,根据会计准则,这两个子企业不能与南京医药合并上报,南京医药的财务 中小投资者应该对此发表意见,有权知道。 南京医药未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股东权益,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投资者有权要求南京医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南京医药隐瞒3笔股权交易被罚 股民欲集体诉讼”

目前,杰伊律师事务所开始了集体诉讼的募集工作,已有数字股东积极联系他们跟进,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他说,年10月17日以后购买南京医药股,到年3月6日失去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可以联系他们进行索赔。

王智斌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了南京医药的违法行为,因此如何界定投资损失、股东损失的哪些部分与南京医药的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何扣除系统性风险等成为法庭争论的焦点。

标题:“南京医药隐瞒3笔股权交易被罚 股民欲集体诉讼”

地址:http://www.sunmeltd.com/sdcjks/11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