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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郭荣村从广州出发

昨天( 5月13日),据勤上光电( 002638、sz )公告,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证券监督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企业被罚款40万元,包括企业董事长在内的7名高管被警告、罚款。

去年5月,因涉嫌违法违反新闻发布,通勤光电接受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一家律师事务所获悉,许多投资者联系律师,打算就此事向通勤光电投诉。

上下班被罚款40万

去年3月26日,《每日经济信息》刊登了“勤上光电假上市真相调查”一文,质疑勤上光电的许多大客户是“自己人”,但公告中并未明确这些关联。

年4月2日,光电郑重发布公告,承认部分交易为关联交易,称这些交易未因“疏忽”被披露。 一个月后的5月3日,通勤光电接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调查的原因涉嫌违反新闻披露。

昨天,在工作中光电公开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 这个企业共有三个问题。 一是企业2008年至2008年与广州市伯顿照明工程有限企业、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品尚光电) )的关联关系及发生的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 二是企业2009年度与内销第二大客户的交易情况未依法披露。3年2月28日,勤上光电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明确公告》,否认与品尚光电有关联。

“勤上光电遭证监会罚40万 有股民联系律师欲索赔”

顺便说一下,关于第三款文案,去年2月下旬,媒体已经质疑了通勤光电与质量尚光电的关系,但企业在当月28日的明确公告中坚决否定,在《每日经济信息》调查报道发布之前,通勤光电承认了这一事实。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此次通勤光电至少有两个严重违规之处。 第一,上市前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的上市资料和公开的“招股证明书”中隐藏着与顾客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消息。 其次,勤劳光电在被媒体曝光重大关联交易问题时,在应当知道媒体曝光问题属实的情况下,仍在发布虚假明确公告,全面否定相关质疑后,迫于媒体的跟进调查和事实证据,最终承认了违规事实。

“勤上光电遭证监会罚40万 有股民联系律师欲索赔”

对这几个问题,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光电修正工作,给予警告,罚款40万元。 然后,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多位企业高层处以警告和5万~20万元罚款。

公司方面宣布,将于年5月16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新闻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道歉会。

一些投资者想提出索赔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5月13日,已有20多名投资者就投诉进行咨询,事务所方面安排这些投资者打印账户明细表。

吴立骏表示,他在受理股东向工作单位的光电投诉事件中,被股东就相关投诉进行了咨询。

王智斌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对虚假陈述进行了行政处罚。 因此,投资者索赔的先决条件已经具备。

他详细说明,通勤光电在上市前就有虚假陈述行为,因此在年2月24日前买入该股,至年2月24日持有通勤光电的受损投资者,包括上市时以网价发行的中钞投资者和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投资者均可索赔 此外,与可索赔损失额对应的佣金、印花税和银行利息也可以索赔。

吴立骏认为,现阶段股东集体投诉的程序比较成熟,是否行使法律赋予的投诉和获得赔偿的权利由股东决定。

标题:“勤上光电遭证监会罚40万 有股民联系律师欲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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