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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杰实习记者沈溥出生于浙江海宁

随着环境保护整治日益严峻,污染问题旷日持久,被誉为中国皮革城的浙江海宁遇到了制革污染物处理的考验。

最近,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上林村的皮革公司浙江富邦集团(以下简称富邦集团),在制革污染物中填埋后出现了土地铬超标的问题。 其前身上林制革厂于20世纪90年代租用上林村集体土地填埋有毒废弃物,涉及耕地30多亩,至今上述部分土地重金属铬含量超过50倍以上。

富邦集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公司已经从原集团公司改制,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签署了土地复垦协议,富邦集团不应该承担污染的责任。 “富邦集团不会逃避应负的责任,都要等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后再做。 ”

在富邦集团污染的涟漪背后,作为以前流传下来的特色产业,制革经历了粗放和快速的发展,但面对目前环境保护整治越来越严峻,我们将何去何从? 有数据显示,环境保护要求提高,浙江海宁制革公司从38家减少到8家,数量减少78%以上。

被污染的土壤的一部分铬超过了50倍/

“当时埋有毒废弃物的土地共有3块,第一块土地紧挨着富邦集团西侧,是属于上林村5个集团的耕地,约15亩,有村6个集团和10个集团的土地2块,位于公司北侧。 ”8月14日上午,上林村五组组长吴高定做了如下介绍。

当天,在上林村村民的指导下,《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来到该村3处受污染土地的当地,发现3处土地边界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标识,原受污染土地上目前种植着大豆等作物。

部分村民对土地污染仍存有疑问,2000年上林村村民祁汉明、吕金兴等抽取疑似被污染的土壤样品在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时发现,铬金属超标,土壤被污染。

今年3月,村里5组组长吴高定、10组组长周忠群等多人合作,又在3个污染地采集样本送检。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显示,原富邦集团在填埋有毒废弃物的3个土壤样品中,检测出铬超标。

根据村民提供的检测报告,记者联系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岗子村实验室,对方根据报告编号,受上林村村民指示汉明委托,对4份样品进行了检测,确认出具了报告。 在全国省级理化测试中心体系中,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通过检测机构首次获得认可,中心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检测报告显示,土壤a位于上林村5组内,取自富邦组西侧约15亩土地,铬含量为5751mg/kg; 土壤b取自位于上林村的10组土地,铬含量为338mg/kg; 污染最严重的土壤c取自该村6组土地,铬含量为2毫克/千克。 按照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送检土壤的c铬含量超过50倍以上。

“这些泥是今年3月挖出来的。 ”该村的吴高定5组组长手里拿着土聚集在记者面前,明显漂浮着蓝绿色的土壤,有刺鼻的气味。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环保部门对3个污染点的土壤和周边河道河水进行抽样检测,填埋点周边河道水质监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总铬、六价铬均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氨氮为

上林村领的海宁市环保局局长姚卫东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林村30多亩土地存在污染问题。 “现在,我们已经组织了方案,希望早日进行土地调查和管理。 ”

责任认定有争议/

据村民回忆,1984年,在上林村党支部书记许瑞坤的领导下,海宁农村创办了第一家制革公司上林制革厂。 2000年,在上林制革厂实施转制,公司从村集体公司变成民营公司富邦集团。 许瑞坤离开村民委员会成为公司董事长。

据浙江分公司介绍,许瑞坤在采访中承认公司填补了污染,高度重视污染问题,早年就实施了几个解决工业废水的项目。 “铬泥没有直接埋在土壤里,富邦集团和当时的上林制革厂已经是两家公司,因此不应该对上林制革厂造成的污染负责。 ”

许瑞坤认为,根据2001年12月31日富邦集团与上林村村委签订的协议书,以一次性不重复支付土地复垦费10万元结束,今后的一切与浙江富邦皮革有限企业无关。

当时的上林村党支部书记章益民也承认,当时确实签订了该协定,此后每年村里向村民支付亩产800元的租金,土地由村里统一种植苗木。

8月13日,浙江省环保部门编制的《浙江富邦集团有限企业环保检测情况报告》显示,“浙江富邦集团有限企业前身为上林制革厂,创建于1984年,为上林村集体公司,2000年实施转制,1991年至1998年,原

关于村民反映的污泥填埋问题,环境保护部门答复说,由于这个问题发生在1991年至1998年,并于1998年结束,当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污泥处理的相关标准还不完善。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宁市环保局决定不立案,符合相关法律依据。

姚卫东也认为,当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技术上也缺乏污泥处理的客观条件,就地固定填埋是当时普遍的处理方法。 “公司转制的情况下,环境保护部门不应该让民营公司承担原集体公司的责任。 ”

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的竺修远律师认为,徐瑞坤所述并不是富邦集团脱责的证据。 “首先,富邦集团的转制过程是收购村民所有权取得的,相应地也会继承公司的债权和责任,所以富邦集团仍然是污染事件的责任主体。 其次,签署的三垦协定不符合村民组织法,必须无效。 即使达成协定,违反我国环境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最后,因为污染治理所需金额巨大,村里也没有负担能力。 ”

“富邦集团改制前固废埋地 遗留铬超标善后难题”

据当地村民介绍,公司填埋后,乘坐约1米至2米深的正常土壤,由于缺乏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意识,部分村民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

姚卫东表示,关于上林村村民在3个垃圾填埋场种植农作物一事,海宁市环保局已经通知属地政府,督促上林村委会及时清理垃圾填埋场村民种植的农作物,要求立即跟进防护工作。 巨额治理资金确实是个难题。 具体方案形成后,环境保护部门也希望能找富邦集团,为家乡的土地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据悉,目前周王庙镇政府已委托浙江大学对上林村三个填埋场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及周边河道进行监测和制定解决方案。

标题:“富邦集团改制前固废埋地 遗留铬超标善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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