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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别城市房价暴涨的情况相比,湖北省住建局日前发出通知,对于10月底前无法将房价控制在全年目标范围内的城市,应研究限购住房等措施。 对于地价上涨过快、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要求省政府咨询,并咨询主要负责人。

湖北省住建厅表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管理目标是政府对社会公众的庄严承诺。 各城市生活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月度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月度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和监管,必须在房地产价格暴涨之势出现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今年1-6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过快上涨的城市,要立即采取措施,抓紧改善,到10月底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控制在年房价控制目标以内,不低于去年年底的涨幅。 对于10月底之前不能将房价控制在全年目标范围内的城市,应考虑采取限购住房等措施。

并且,住建厅要求各城市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价走势,对需要出让的地块,选择合适的土地出让方法和政策。 积极采取“房价限制、地价竞争”、“地价限制、房价竞争”、“商品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好”等创新办法,可以比较有效、合理地调整地价房价,保障民生、市场

今年3月底,湖北36个城市公布了全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承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当地gdp涨幅,以适应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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