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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习记者马小臣

在3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7月25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诚信监管办法》),本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比较,今年4月发布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管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正式公布了单独列举保荐机构和保荐人诚信问题的规定,《诚信监管办法》

对推荐问题的规定被取消了

7月25日发布的《证券监管办法》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个诚信监管规章制度。 该法规定,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公司和基金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相关事务所和保荐机构等诚信新闻应纳入诚信档案。

迄今为止,上市公司和相关推荐机构缺乏诚信受到广泛诟病。 因此,今年4月发表的《意见征集稿》中单独列举了比较推荐机构和推荐者诚信问题的条例。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事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未诚信守信、勤勉尽责的,除依法处罚解决外,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发行监督管理部门还对其派出机构、有关业务部门和证券期货市场领域的组织诚信负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发行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诚信感兴趣函的,应当抄送相关推荐机构及其推荐代表。 推荐机构及其推荐代表诚实守信,未尽到勤勉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公开证明。 ”

“首部诚信监管办法下月实施 对比保荐问题的规定消失”

但出乎意料的是,在正式发布的《诚信监管办法》中,其他条例变化不大,但上述第35条的规定完全消失了踪迹。

排除原因有意见分歧

作为证券发行上市规制的一环,以“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为第一目的的推荐制度备受期待。 但是,由于“三高”发行、财务造假、ipo造假等一系列问题,投资者逐渐失去了对保荐机构的信任感。

针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诚信问题,监管机构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 例如,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上线推荐信用监督管理系统,对推荐机构和推荐人的基本新闻、执业记录、受到的处罚等情况一目了然。

但是,这个监管系统上线后,各种伪造现象仍在持续。

与《征求意见稿》第35条规定消失的问题相比,《每日经济信息》采访了不愿透露姓名的推荐代表。 他一方面表示,目前保荐机构的管理制度还不规范,业务人员交叉和“挂名”现象依然存在。 监管机构在依法进行调查时,通常比较谨慎,因为这可能会导致相关证券公司整个推荐部门的混乱。 另一方面,年内上线的推荐信用监管系统已经起到了记录诚信的作用,在功能上也可能与新发布的诚信监管系统重复。

“首部诚信监管办法下月实施 对比保荐问题的规定消失”

严义明律师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单独列举了推荐机构的相关条例,从某种意义上证明了监督机构重视推荐工作中的诚信问题。 被删除的原因很可能是与推荐业务相关的机构和个人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提出了很多意见。 关于是不是因为功能上和推荐信用管理系统都有重复性的说法,严格的律师说其可能性比较低。

标题:“首部诚信监管办法下月实施 对比保荐问题的规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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