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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喻春从北京出发

改写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或中国公司在美国“337调查”商业秘密类案件胜诉的历史。

昨天( 10月14日)华奇化工对外宣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2日通过终审判决驳回美国圣雷科特国际集团、圣雷科特化工(上海)有限企业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华奇化工不存在商业秘密侵害。

这意味着旷日持久的圣·莱科特起诉华奇知识产权纠纷案,在中国的诉讼水落石出。

上海高院10月12日作出的判决表示:“原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美国圣雷科特、上海圣雷科特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美国圣莱科特国际集团是世界最大的轮胎用酚醛树脂制造商,华奇化工是该行业亚洲最大规模的生产制造商,双方是同行业的竞争对手。 圣·莱科特于年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华奇化工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上海第二中院多次开庭审理,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但在判决结果公布前不久,圣雷普多次使用撤诉补充证据,随后以同一案件为由重新提起诉讼。 上海高院在判决书中表示:“上诉人此时申请撤销控告,不是出于提供信息的目的,而是为了再次诉讼而延长了时间,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

年5月,圣莱科特国际集团以中国法院未对华子企业指控华奇化工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的案件做出及时判决为由,向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提交了337调查申请。

对itc侵犯美国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调查统称为337事件。 “337调查”被国际贸易专家认为是阻止美国企业进入同行业其他公司产品美国市场的最经济、最节约时间的法律途径。

年6月18日,负责审理ITC 337调查案件的行政法官首次在法院认定华奇窃取了圣·莱科特国际集团的商业机密,禁止华奇将受影响的产品进口到美国。 但是,之后的委员会认为行政法官的初裁结果有很多疑点,于9月9日发表了全面复审。

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美国337调查中与中国企业相关的事件已占其年立案量的40%以上,其中还有三一重工、华为等领域的龙头公司。 作为第一个中美合并商业秘密案,华奇化工与美国阳光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因涉及中国司法主权问题而备受关注。

华奇化工董事长杨全海在给记者的书面文件中表示,如果该事件在美国败诉,将意味着企业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进入美国市场,更重要的是,这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

跨国律师郝俊波分析认为,华奇在国内和圣莱科特之间的诉讼事由与在itc的337调查实质相同。 itc对中国境内完全发生的商业秘密争议行使管辖权与通行的国际惯例不一致。

根据美国国际私法礼节,只要海外法院已经受理了同样的争议,并且该国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且是公平解决案件的法院,那么后面的美国司法机关就不应该受理该争议。 另一方面,美国国际私法的自制,在考虑外国法院是否更早受理该争议、外国法院是否更妥善受理、当事人是否有利于处理争议等因素的基础上,几乎确定了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美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该争议

“华奇化工在华打赢商业秘密侵权官司 或影响美“337调查”结果”

现在,由于美国政府已经停止,itc委员会原定于11月8日进行的最终裁决是否延期还不清楚。 邓俊波认为,如果该案败诉,意味着美国司法机关可以超越越权审理第一争议事实发生在中国,同时在中国进行司法诉讼的商业秘密案件。

杨全海也表示,这是挑战中国司法主权的行为,也对欲开发美国市场的中国技术指导公司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华奇化工也将这场诉讼战斗到底。

标题:“华奇化工在华打赢商业秘密侵权官司 或影响美“337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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