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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贺文婷从广州出发

5月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真坎饮食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真坎)对符合蔡氏股东知情权的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蔡氏达成的股东知情权的一部分得到确认。 另外,《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与一审判决相比,蔡达成的股东知情权在终审中被“缩小”,查阅原有董事会记录和评鉴报告的权利不再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

“真功夫纠纷案终审宣判 “蔡氏”知情权获部分支持”

对此,蔡达基准代理人蔡春红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对于终审判决认定的股东的知情权不包括查阅评鉴报告的权利,他认为自己不合理。

但是,尽管如此,广东省维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昆表示,获得股东的知情权有利于蔡达方面加强对真功夫的了解和控制。

知道的权利“缩小”/

根据广州中院二审判决,真夫将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将去年3月17日至年7月18日的会计账簿提供给蔡达委托的代理人和会计专家进行调查; 自判决法律效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年3月17日至年7月18日期间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符合蔡氏委托的代理人查阅、复印; 驳回蔡先生达成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此前广州天河区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断,真夫须将年3月17日至年7月18日期间的所有股东会议记录和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监事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鉴证报告、会计账簿查阅并复印给蔡达委托的代理人。

这意味着蔡达可以查账的范围被缩小了。 二审判决表明,原告和被告二审均确认真意只设立董事会,未设立股东会,因此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决议的申请不受支持,《企业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见董事会记录和审定报告 上诉人的《章程》中只规定了董事,没有规定股东有其权利,因此这项请求也不被支持。

对此,陈宇昆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审计报告多为更好地反映企业财务报告存在问题的文件,《企业法》第34条也要求股东参照企业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复印 理论界也普遍认为股东的知情权应当报告查阅审计报告的权利,但我国现行《企业法》确立的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

“真功夫纠纷案终审宣判 “蔡氏”知情权获部分支持”

对于不能查看审计报告一事,蔡春红表示,自己认为不合理,正在考虑申诉。 但陈宇昆表示,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终审后可以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但现实情况是申诉成功的概率极低。

但是,蔡春红作为蔡达代理人行使股东知情权的权利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根据判决,股东的知情权是企业法规定的重要民事权利,法律不禁止股东委托他人行使这一权利。 这是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蔡氏即使现在没有失去人身自由,也有权委托他人行使这项权利。 此前,蔡达在一审法院的询问笔录中证实了蔡春红作为其代理人的身份。

“真功夫纠纷案终审宣判 “蔡氏”知情权获部分支持”

蔡氏」的统治权之争/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在蔡必须通过法院争夺股东知情权之前,2009年,另一方争夺真实控制权的潘宇海也无法介入企业治理,因此向法院投诉真实意图,行使股东知情权,并公布企业财务资料。

年后,这个角色变成了蔡达达。 根据蔡氏就股东知情权起诉的诉状,作为直接持有真功夫集团47%股份的大股东,自年3月17日以来,没有参照企业的任何资料。

在此之前,蔡春红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表示,自己是蔡达的代理人,但近三年来没有真正管理过真心话。 ( ( ( ( ) ) ) ( ) ) ) ) )面对0 )的局面,争夺股东的知情权,也许成为了蔡家再次介入真骨顶治理的新机会。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胜诉的只是蔡氏的达标和代理人的知情权得到了确认,蔡氏离真正介入真功夫的管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真功夫纠纷案终审宣判 “蔡氏”知情权获部分支持”

蔡春红表示,能查账也是因为他认为账本有问题,将来如果他认为账本有问题就要查账。

陈宇昆说,《企业法》本来是出于保护处于劣势的中小股东的好处而设立的,蔡要达成,获得股东的知情权也有助于加强对真功夫的了解和控制。

在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中,蔡氏所持股东的知情权仅限于年3月17日至年7月18日,但陈宇昆认为,由于有判例,蔡氏稍后上诉保障股东的知情权也将取得更大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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