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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夏子航从长沙

“小区已经几乎消失了。 ’以陈飞为首的38户住户似乎不得不接受住宅将被拆除的事实。 另一方面,有政府背景的麓南广场项目拆迁指挥部也表示,即使败诉后拆迁进展顺利,“只是重新补充手续的问题”。 因此,目前双方争执的核心可能在于补偿标准这一最现实的考虑。

根据通知,“强制征收”可能随时到来。 ’48岁的陈飞站在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50栋401室的阳台上,心跳不已。 此时,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颁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即强制征收已经指向他站的地方,他持有的401室“房屋全票”似乎无法帮助他“强制征收”说不。

在此之前,陈飞向法院提交了对岳麓区政府的纸质行政诉讼函,称此次拆迁属于让位商业开发,没有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也没有办理听证手续。 因此,要求取消上述“强制征收”的决定。 对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市中院)已经受理立案,5月11日向陈飞发送传票,通知该行政诉讼将于7月13日开庭。

差不多在同一时间,麓山南路1号49栋307室的户主戴振宏也将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下属的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长沙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设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芙蓉区法院) ]

一案的诉讼也同样始于与中南大学相邻的麓南广场项目。 诉讼事件背后折射出对38户业主拆迁的不信任和质疑。 “无视商业和公共利益的讨论和拆迁费用的问题,麓南广场拆迁中的手续合法性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导论法研究所所长黄捷教授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做了以下发言。 / BR// HR// BR// HR//拆迁之战/ HR// BR// HR// HR// HR// HR///HH///HH// /拆迁程序引起不正当诉讼

“长沙麓南广场拆迁两遭起诉 补偿之争引悬疑”

“我们120户以上基本上都是长沙矿冶研究院的退休员工,目前约有70%的住户选择自主搬家,还剩38户多次。 ”陈飞表示,长沙矿冶研究院也曾是中央直属大型科技公司,只是“不太强硬”。

200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长沙矿冶研究院并入中国五矿集团企业,成为全资子公司,不再列入中央企业名单。 紧接着的10月23日,“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发出“麓南广场建设项目给各拆迁居民的公开信函”,称“麓南广场项目的拆迁建设即将开始,拆迁范围为长沙矿冶研究院49栋、50栋”。

长沙市拆解办公室提供的证据资料显示,在发布公开信前约一个月的2009年9月24日,该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向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长沙市城建投)授权长拆 br/] 为此,戴振宏于年3月23日向芙蓉区法院提交行政起诉书,指出长沙市房屋拆除处理未能及时有效履行告知原告的义务,也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听证。 起诉书要求撤销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被芙蓉区法院行政法院受理。

“长沙麓南广场拆迁两遭起诉 补偿之争引悬疑”

戴振宏委托代理人之一陈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还应当告知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根据、法定权利和义务。 “但是,我们至今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长沙市拆迁办公室没有就直接关系到我们利益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行政行为向我发出任何送达和告知,也没有进行听证程序。 ”戴振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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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政行为涉及居民的重大利益,未经听证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法定程序。 ”陈莎说。 陈飞向长沙市中院告发岳麓区政府。 据他介绍,岳麓区政府早在年2月26日就对自己作出“强制征收”的决定,要求配送后15天内居住的401室滕空,“逾期后腾空房屋仍将依法强制执行” 于是他于3月16日向岳麓区政府请求行政复议。 4月9日,岳麓区政府下发文件,称因“手续不符合规定”,取消了“强制征收”的决定。 但是,4月18日,岳麓区政府再次对陈飞做出“强制征收”的决定。 本文与前面的决定没有变化,只有文件名从()岳征字第001号改为第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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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据此提交行政起诉书,称岳麓区政府违反法定程序,“未被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不进行听证直接作出“强制征收”的决定。 ”。

对此,黄捷教授向记者表示,类似的拆迁诉讼并不多见,但拆迁手续违法的问题在各地拆迁过程中实际上比比皆是。 / BR// h// BR// h//拆除阀/ h// BR// h /是商业泵

“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麓南广场是一个商业项目,这意味着这个拆迁将失去根本的根据。 ”陈飞的委托代理人周晓菊提出。

麓南广场招标案件于2009年10月28日公布,建筑面积显示为41145平方米(零售)。 长沙市城建投方面,主导山麓南广场拆迁工作的黄浩向记者展示了“麓南广场设计效果图”,也明确指出麓南广场的地下是为商业建设而开发的。

“麓南广场的地面广场面积约1万多平方米,41145平方米的面积中剩下的大部分用作商业建设,不容易理解公共的优势属性。 ”陈飞说。

“考虑到投资的平衡,部分商业设计也涵盖了拆迁门面的回迁,长沙市城建投参与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 ”黄浩对此表示:“麓南广场(项目)不赚钱,但这是市里要求的工程,长沙市城建投必须继续下去。 ”进行了说明。

岳麓区政府副调研员徐跃明负责49栋和50栋的拆迁工作,在记者采访中表示:“长沙市城建投以前预计麓南广场项目损失约2亿元,但其公司属性为投资的巴巴,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发改委批准长沙市城建设的麓南广场主要建设副本包括拆除新旧建筑物和构筑物、地面道路、地下通道、地面地下商场、排水改造工程、绿化广场,

“反映麓南广场项目是着眼于公共利益的项目,这也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但黄浩还表示,由于项目尚未完成,目前无法提供,也不便提供投资和利润规模。

对此,黄捷教授告诉记者,作为拆迁最终合理依据的项目着眼于公共利益这一重要事实,历来缺乏法律规定上的评价依据和程序,“商业 / BR// HR// BR// HR//拆迁的变化/ BR// HR// BR// HR// HR /市场化拆迁企业的引进将加剧矛盾,

“我也在反省。 把49、50栋拆迁项目交给市场中的公司是不够考虑的。 如果区政府直属拆迁办公室进行调整,就不会发生现在信息表达不对称的问题。 ”徐跃明在与陈飞会谈后告诉记者,他一方面坦率地承认,岳麓区政府直属的拆迁办公室只有两个,“有数百个拆迁项目正在进行,委托出去是现在必须做的方法。”

徐跃明还表示,麓南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由长沙市城建投组织实施,拆迁大致由属地区政府负责完成拆迁征收,“目前由岳麓区政府负责麓南 他自己还担任岳麓区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

徐跃明表示,由于区直属拆迁办公室“有限”,岳麓区政府将继续麓南广场项目前身清水路绿化广场的原有操作方法,即项目为湖南省源城 在此之前,2007年7月,长沙市城建投和长沙市市政特别建设指挥部向源城拆迁企业发出了长沙市城建投为工程项目业主的委托书。 “因为没有拆迁资格,所以不能承担拆迁任务”。 这是因为,全面委托源城拆迁企业组织进行了需要拆除在国有土地占地边界线范围内的房屋(构筑物)等所有建设构筑物的拆除、补偿、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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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拆解办公室4月8日向芙蓉区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中,只存在长沙市城建投和长沙市市政特别建设指挥部2007年与源城拆迁企业签订的委托书和三方委托拆迁协议。 根据该协议,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工作全部由长沙市城建投委托长沙市市政专项建设指挥部安排源城拆迁企业实施,完成上述土地建设(结构)物腾(/k0/)后,移交具备指定拆迁资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拆迁。

“长沙麓南广场拆迁两遭起诉 补偿之争引悬疑”

三方协议第5条“拆迁工程成本”中,拆迁工程总成本由长沙市市政特别建设指挥部和长沙市拆迁事务按照长沙市政府第79号令及判断报告(补偿细则)审查同意拆迁安置征收补偿标准,并 拆迁费用和职工费用由长沙市市政专项建设指挥部根据源城拆迁企业的实际拆迁房屋和腾地进度支付岳麓区政府统一筹措采用。

“也就是说,源城拆迁企业一定想尽快结束拆迁。 ’陈飞告诉记者。

但源城拆迁企业是与被拆房屋直接接触的第一线,根据三方协议规定的源城拆迁企业职责第三条,该企业负责“推行拆迁动员、拆迁补偿政策,依法 br/]

黄捷教授认为,关于类似的拆迁的一些协议是一般性的。 “但由此产生了地方政府、国资公司、民营公司拆迁中的投资、行政职能和市场行为混淆的问题。 具体来说,在49栋和50栋拆迁中,源城拆迁企业最终依赖政府执法权进行商业行为,这先天加剧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矛盾。 ”“/ br// h /”“/ br /”“/ h /”“拆迁的嫌疑”“/ br /”“/ br /”“/ h /”“/ h /”“/ h /”“/ h /”“////h”拆迁投资的数量的变化令人怀疑 陈飞说:“在事先没有信息表达和参与的情况下,我们的住宅单价被判定为3999元/平方米,被认为是拆迁补偿标准的重要依据,这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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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房地产判断结果报告,长沙市城建投诉湖南广联房地产判断有限企业2009年8月20日评估49、50栋拟拆迁房地产,其判断单价为3999元/平方米,

根据《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被拆迁人被房地产判断中介机构拆迁的房屋选址、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 h/]

陈飞的委托代理人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根据上述规定,拆迁人必须进行分类判断后才能进行分户判断,并且判断机构必须是经拆迁当事人同意的共同选择, 在此之前拆迁人没有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分类判断,也没有通知拆迁人任何关于判断的事情

源城拆迁企业负责人兰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麓南广场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最终补偿加上搬迁补助费、附属设施补偿费、按期发放住房奖金等,“按前期投资

这个价格计算,2幢拟拆迁住房的面积共计9368.7平方米。 因为这个总拆迁费约为5059万元左右。 但是,根据兰波向记者出示的2009年长沙市“十大质量项目”文件,麓南广场12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投资规模共计2亿元,其中拆迁费1.2亿元,工程费8000万元。 因此,被拆迁人质疑,途中可能出现近7000万元的差额,拆迁款被“打折”。 关于这个实验室,他说:“因为山麓的南广场比前身清水路绿化广场扩大了。 据估算,清水路绿化广场的投资额为5400万元,随后规模扩大后,预计投资额将上升至2亿元。 但是,迄今为止的投资规模都是估算。 因为这可能和最后的现实情况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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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兰波向记者展示了长沙市发改委2007年在长沙市城建设上投的批准书,麓南广场的投资规模降至约1.7亿元,其中拆迁款约5400万元

但是,源城拆迁企业、长沙市城建投、岳麓区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不愿正面回答麓南广场的最终拆迁款规模。

徐跃明表示,5400万元的拆迁款应与49,50栋120户最终的基本补偿总额一致。 “有人问居民近7000万元的拆迁资金去了哪里,应该说迄今为止的投资规模都是估算数字,最终必须以最后发放的拆迁款为基础。 另外,拆迁款受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不会挪用或影响住户拆迁补偿的好处。 ”

徐跃明还指出,49、50幢的拆迁、安置、征地补偿费用,首先由源城拆迁企业代替岳麓区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现为长沙市市政特别建设指挥部)提供 说明要进行各种门票原始资料收集的“经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签证,向长沙市拆迁事务主管部门申请审定后,源城拆迁企业可以在岳麓区政府组织下,根据有关部门最终审定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对被拆迁人实施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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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也否定了拆迁款有折扣的可能性。 “资金位于长沙市拆迁专用账户,所有补偿安置金只在经审查后直接转入被撤出该账户的人的账户,不经由其他关节。 ”//br// h// br// h//拆除的解、拆除争论是补偿基准 长沙市拆迁事务局对申请的几个事项依法进行了受理和审查,经过审查后,认为申请的几个事项符合条件。 这是合法的,因为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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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莎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签发。 “但是根据拆解事务提供的证据资料,长沙市城建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时提供的资料存在很多问题。 ”

陈莎举了一个实例,长沙市拆解处理提供的拆迁专项资金银行存款证明中,麓南广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总额4900万元,转入长沙市拆解管理账户的日期为其 2009年12月29日

长沙市拆迁办公室还就颁发《住房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手续问题进行答辩,如颁发了本项目《住房拆迁许可证》,则为有关 他表示,将在拆迁范围内以《长沙市城市住宅拆迁公告》的形式公布拆迁期限等若干事项,并于2007年10月8日在拆迁范围内以发布长解许听字( 2007 )第10号听证公告的形式履行了拆迁许可行政决定前的听证告知手续。 对此,黄捷教授告诉记者,发布公告的形式没有完成法律意义上的告知和送达,“送达必须由被拆迁人签名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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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院也受理了陈飞要求岳麓区政府撤销“强制征收”的决定的行政诉讼。 但是,徐跃明表示没有收到法院关于此的通知。 “岳麓区政府一度取消了对陈飞的‘强制征收’的决定。 也就是说,因为自我调查发现手续不完整。 但是,经过10多天的手续补充,区政府再次做出了对陈飞“强制征收”的决定。 我认为手续没有问题。 ’徐跃明还表示,即使岳麓区政府败诉,49、50栋的拆迁仍将进行,“只是重新补办手续的问题”。 以陈飞为首的38户住户也已经接受了49、50栋被迫拆迁的事实。 “小区已经基本消失了,我想通过履行法律手续来维护权益,在诉讼中暂时停止‘强制征收’。 ”陈飞表示,“希望最终通过对话,对长沙市城建投单方面委托编制的3999元/平方米的判断单价重新按手续、市场水平进行判断,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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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拆除//br// h// br/ //定向房源]的特别游戏

长沙市拆解办公室向芙蓉区法院提交的证据资料显示,《麓南广场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称,拆迁补偿以货币补偿为主,附近提供定向房源。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获取的一份先行合同腾空房屋住户与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之间签订的《承诺书》,截至2009年12月26日 “可以优先购买长沙矿山”该定向住宅的出售价格分为原拆迁住宅的产权面积和超过面积两种,相当于原拆迁住宅的产权面积的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超过的部分以支付购房款时该地区周边商品房的平均出售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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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地产研究中心5月9日发布的《年1~4月长沙市房地产市场情况通报》显示,4月长沙住宅备案均价上涨至4696元/平方米。

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在《承诺书》中表示,上述定向房源将于年底竣工,“未按期交房的,按交房购房款的1万分之5/日计算违约金。

但黄捷教授表示,麓南广场拆迁指挥部等全国普遍存在的拆迁指挥部没有法律依据,“不是行政机关,没有组织代码,也没有与其职责和功能相关的公示。

徐跃明说:“根据山麓地区委员会、区政府的决定,成立了拆迁指挥部。 “麓南广场的拆迁项目结束后,即使拆迁指挥部解散,岳麓地区政府也要负责。” 但是徐跃明承认,目前这些项目还没有正式实施,“上述土地还在长沙矿冶研究院手中,但约定的定向房源一定会按时建设。” / br// h// br// h// br// h// br// br// br// br// h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8528501上海: 021-6128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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