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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吴文坤从北京出发

国美电器向陈晓前董事局主席起诉的案件昨天( 1月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这距离前者正式提起诉讼已经过去了半年。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昨天的审理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国美电器执行董事邹晓春作为原告授权代表出庭,被告方陈晓委托代理律师出庭。 邹晓春首次明确表示,陈晓离职前支付了1000万元的“封口费”,并签订了与高级管理层离职相关的保密合同。 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这里,审判进行了近3个小时也没有结果。 法院宣布最终将案件延长一周,以便双方收集证据。

国美索还有成千上万的“封口费”

此次对薄公堂与去年5月10日国内某财经媒体发表的相关报道有直接关系。 文章中引用了陈晓的见解。 据悉,以国美电器为首的电器连锁领域经过20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 另外,国美表示,从总公司到卖场的各个阶段都向供应商收钱,收取大量的灰色钱,最终供应商承担的这些价格转嫁给了客户。

在该报道发布之夜,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不容忍陈晓在文案中表示的行为和其他关于企业不实和误解的信息报道,将采取适当手段保护企业权益。

之后,陈晓发表声明,但这篇报道“不是我的原意,也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 另外,对于国美内部存在的财务漏洞和卖场经营模式等问题,陈晓表示,他不仅仅指国美企业,而是了解整个零售领域的问题。 但是,一个月后,国美电器以陈晓离职违反高级管理层离职协议保密条款为由提起诉讼。

在昨天的审判现场,国美提出了双方的协议。 在其文案中,陈晓不得公开国美集团的业务资料、经营战略、供应商联系方法等,也不得发表负面影响的言论。 国美为此向陈晓支付税后1000万元作为补偿,也是首次公开。

“这1000万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封口费’,国美分两次付给陈晓。 》国美电器执行董事邹晓春在庭审现场表示,陈晓作出这样的承诺后,仍向媒体发表了对国美“不实或误导”的言论,给国美企业的声誉和经营活动造成了经济损失。 为此,要求陈晓向国美电器返还1000万元的“封口费”,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说明报道已经成为争论的焦点

“成千上万的补偿金俗称‘封口费’。 》邹晓春不仅在法庭上出具了上述货款支付证明,还提交了3份相关信息报道作为证据。 但是,这些都遇到了被告方律师的质疑。

被告方面的律师表示,陈晓确实收到了1000万元的款项,但付款人在摘要中注明是“高级管理层的经济补偿金”,并没有其他“封口费”的证明。 因此,很难说明这笔钱是协定的“封口费”。

“那些发言来自陈晓吗,那些发言来自记者的观点吗? 陈晓没有接受过某媒体记者的采访。 ”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信息报道只能说明上述复印件已实际发表,不能说明陈晓接受了记者采访,也不能说明陈晓说了报道中的复印件。 “消息报道与陈晓是否发表了相关发言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这不能成为陈晓违反协议的证据。 ”

“国美状告前董事局主席陈晓案开庭 要求退还1000万元“封口费””

长期专注于处理资本市场纠纷的北京战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会生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认为,上述协议是典型的“封印协议”,但基于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无限扩大封印协议的效力

谢会生表示,国美方面提请陈晓封口的文案是上市公司依法应当披露的消息,或者国美电器有重大财务漏洞,其企业也已经知道的,基于保护股东合理权益,应认定该封口协议无效。 另外,陈晓评价家电卖场模式前景的原因可以认为是家电零售业的老手对该领域进行了评价,陈晓应该很难认定违约。

“原告对证据的解释力有缺陷”。 谢会生认为,三篇信息报道并未说明陈晓接受了这位记者的采访,也未说明信息报道的发言来自陈晓。

事件的动向还很难预测

去年6月,邹晓春向媒体表示,尽管国美收集的证据足以构成解释陈晓违约的链条。 但是,昨天的审判没有结果,法院宣布案件被延长一周,双方可以收集证据。

关于该案的未来走势,邹晓春昨天在电话中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正在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一些补充证据,但由于案件仍在审理中,自己不便对该案进行评论。

业界对这一事件的前景也有不同的看法。 北京律师协会国有资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兆全昨天在与媒体的采访中表示,陈晓发表这样的报道对国美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言论也能说明双方协商确定了禁止条款,陈晓很可能败诉。

但是谢会生认为国美电器的起诉有一定的缺陷,在陈晓看来,可以和这些缺陷进行比较答辩。 从目前情况看,国美电器顺利完全胜诉的可能性并不高。

“国美和陈晓的过去已经被大家渐渐忘记了,但现在这场诉讼会让这件事回到舆论的视野中吧。 ”中国家电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洪仕斌认为,再次出现高强度曝光可能对国美不利。 但是,国美表示,之前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希望通过诉讼“堂堂正正地视听”。

基于诉讼的情况,谢会生认为未来双方都有和解的可能性。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天通过知情同意获悉,法院此前一直在协调双方和解,但目前双方对和解都没有任何辩解。

国美向陈晓诉说看点

◎年3月陈晓离职。 国美方面表示,国美与陈晓签署协议,将支付1000万元的“封口费”。

◎年5月,媒体发表了引用陈晓见解的报道。 复印件包括国美向供应商收取高额费用等。 据悉,国美将采取适当手段保护企业权益。 陈晓随后表示报道不情愿。

◎年6月,国美公告向北京二中院递交诉状,控告陈晓违约。

◎年1月,国美呼吁陈晓案开庭。

标题:“国美状告前董事局主席陈晓案开庭 要求退还1000万元“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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