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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志伟从北京出发

昨天( 3月31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上海杰赛律师事务律师王智斌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股东代理对紫鑫药业( 002118,sz )的虚假陈述投诉,目前正在缴纳诉讼费用阶段。

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不仅是他们,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也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年3月10日向法院提交的股东对紫鑫药业虚假陈述投诉案件已经立案并缴纳了法院的诉讼费用。

吴立骏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此前法院曾试图调解,但调解的可能性很小。 因为如果紫鑫制药行业接受调解,这意味着紫鑫制药行业将认识到处罚,很多无意起诉的股东也将参与其中,赔偿额也将大幅增加。

年2月21日晚,紫鑫药业公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紫鑫药业在《年度报告》中列入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责任企业、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责任企业、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责任企业、通化伟诚人参贸易有限企业、通化嘉熙人参贸易有限企业、通化振豪人参贸易有限企业、吉林正德药

公开资料显示,紫鑫药业于2007年上市,在宣布介入人参业务之前股价持平。 年3月底,紫鑫药业发布年度年报,业绩大幅上升,利润大幅增加,股价也突破了每股40元的高点。 在媒体曝光涉嫌隐瞒、关联交易和盈利后,股价大跌,一度跌至6元以下。

王智斌表示,目前有10多个股东委托代理索赔,但目前被立案的是亏损20万元以上的股东,首要的是看立案速度明确其他股东的诉讼程序。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年3月30日至年8月15日购买紫鑫药业,在此期间未被出售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加诉讼。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已是紫鑫药业股东的投诉委托人50多人,投诉金额超过200万人。

王智斌表示,由于已经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股东投诉是有根据的。 据报道,诉讼时效的截止日期为年2月22日,两位律师呼吁股东积极参与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给紫鑫药业证券处打电话,但没有人接电话。

数据显示,紫鑫药业近期持续股市下跌,昨日,紫鑫药业再现1.28%跌幅,收盘价为11.58元。

标题:“股民诉紫鑫药业造假获立案 律师号召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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